去年我帮朋友担保了1万元,还款期限是45天。(不是问银行贷的,是问私人贷的,就是高利贷性质的) 合同到期的时候,我问朋友贷款还了没?他说还了。 但现在债权人打电话来说,我朋友的钱没还,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他人了,要我担保人还款。但现在离合同到期的时间已经过了7个多月了。期间债权人也从来没联系我,我还有还款
拿着我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做借款担保,担保人的名字不是我签的,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外甥在我事先拿着我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给他做了借款担保,但是担保人的名字不是我签的,后银行到法院起诉了我,我在外甥没有去世前替他还了部分贷款,但贷款没有还完他就生病去世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这个担保合同是否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应?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找担保人,我想知道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免给朋友造成什么不好的损失。谢谢您的回复。
2007年我帮邻居从一个老师那里担保借了2000元高利贷,借期一年。2008年邻居给了该500元利息。此后邻居以对债权人讨债方式语言等不满为由没再还钱。请问我在这笔借贷中应承担哪些责任?债权人能直接先对我提起诉讼吗?
说明:担保人应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对其中各项知款无异议并同意承诺其相应的责任后方可签字。 责任担保书 四川大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同志为你公司新聘档案员员,本人自愿作为该同志的担保人,对其再贵公司从事档案员一职期间,可能给贵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人保证自己是合法的公民,并有足够财产
我爸爸是一个中学老师,在2002年的时候担保我娘舅到一个饲料厂上班,大概2007年的时候,饲料厂更名为饲料公司,2009年1月我娘舅拿了饲料公司10万元业务款逃跑,找到我爸,在饲料公司只要求还8.5万元情况下,我爸给了饲料公司6万元(有收条),另2.5万元由舅妈写了欠条。我娘舅于2010年去世,现在饲料公司又要我爸还另外2.5
老板说给员工在广州买社保成本太高了,深圳那边的好像便宜一些,我们到那边注册一个分公司,然后就在深圳买社保,你做分公司的负责人吧。请问老板的这种做法行得通吗,而我又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我有一套房子,卖了,钱他也给我了,钥匙我也交给他了,可是因为他不过户,我的经济受到了损失,我现在不想卖给他了,我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辞职信递交后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5天离职,需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我递交了辞职信,本来是约好做到9月2日离职,因为特殊情况,8月28日就要离职。公司要我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我想问问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如果要,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违约金方面,合同没有注明,公司也没为我支付过培训费用,更不涉及到保密问题。应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