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历来就是一所公办小学,学校建立在集体(1980年前)的时候,由于教师没有土地种菜,为方便教师的生活,当时村里决定让小院组调出一块离学校最近的土给教师们种菜,从此这块土一直作为学校的生活用地长期使用到现在.如今遇上改革开放,要在这块生活用地上修过一条公路,在测量土地赔偿费用时,小院组的人却站出来说此地是他们的,土地的所有权应归他们所有.作为学校的负责人,身负国家和集体的重托,为做到实事求是,特向您请求法律援助. (注:在土地被占用前,也就是30多年来该小组未有人向我校或相关部门提过此地的所有权问题.)
我家的房产有两间是用爷爷的名字批的地,土地证的属性是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由我父母全资建造,并一直归我们家居住使用,但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爷爷去世,房子由政府征迁。爷爷的其他子女以该房屋土地证上是爷爷的名字而提出继承和分割财产的事情。我主要是想咨询,1、如果按照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我家能不能通
尊敬的律师你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看看我写给你的信,谢谢!在1981年土地承包到各农户,由于当时人多地少,我爸(A)户在我村的集体荒山内开垦了3亩耕地,耕种至今,从未与谁发生纠纷。在2010年6月份,国家修建高速公路途经我家耕地内,土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帐量赔偿(6分地共2万多元),这时同村的一户村民(B)户说(
我家一个亲戚于90年全家搬迁到了城市,在老家的土地就留给了我爸,但是,现在我们那里土地被征收,他们就要回来问我爸要钱,说那些土地是他们的,我想请问,这钱应不应该给,这土地的所有权归谁
我家的房产是用爷爷的名字批的地,土地证的属性是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由我父母全资建造,并一直归我们家居住使用,但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主要是爷爷不让办)。目前父亲去世10年了,爷爷尚在!爷爷和他的其他子女以该房屋土地证上是爷爷的名字而提出分割财产的事情。我主要是想咨询一下:1、如果按照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
律师你好: 1966年父亲离休住进干休所,干休所分一套房子给父亲住,每月交纳房租,1970年父亲去世,由母亲继续居住,2000年母亲将该房子买下,房产证所有人写的是母亲名字,经查房屋权属状况信息表中共有人有我父亲的名。 问:这套房子产权归母亲所有,还是父母两人共有?
按照新颁布的婚姻法,如果男方一次性付全款在婚前,然后结婚过两年离婚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属于男方吗?
按照新颁布的婚姻法,如果男方一次性付全款在婚前,然后结婚过两年离婚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属于男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