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2008年7月进入一家大型商场,在其经营管理部下的退换货中心工作。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是这样写的:标准/综合工时,没明确是哪种。而作为合同附件的员工手册,在工时标准中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商场安排我的工作时间是上1天,休息1天,上班那天是从9::30到22:00,除吃饭时间1小时,工我的作时间是11.5小时,超时的部分,公司没有支付过加班费。我于2011年3月离开该公司,要求支付超时加班费,公司说我的岗位执行综合工时,但第一,没有告知过我本人,第二,我也没看到过审批表和职代会或工会的相关决议。我可以认为我的工作就是标准工时,并提出仲裁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呢?谢谢!
大家帮我看下 我这种情况是属于提前3天递交辞职还是得30天递交辞职的情况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 做理货员 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后签订了合同 到9个月的时候 我提出了辞职 并做了书面申请 公司做了挽留 并把岗位变为美工 试用期3个月 这个没有签订合同 可是到现在已经5个月过去了 开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 没有达到开始公司承诺的试用期过后正式职工的工资,我现在提出辞职申请,我想问的是我必须得提前1
我们合伙搞了个网吧,现在我要退股,可是他们又没有钱收我的股份,但是可以给我打条,但我就是不知道该打什么条,求解!
情况介绍:母亲与继父与去年5月登记结婚,继父在去年4月当母亲的面写了一份亲笔自书材料,大意是他要把现在的住房(继父个人独立财产)留给我母亲,但是要求是母亲陪他过到老,今年5月,岂料继父患重病去世,我母亲一直陪伴在照顾,已经明确未留下其他遗嘱之类的。 问题一:这份材料属于遗嘱还是遗赠? 问题二:我母亲现
我和企业当初签订的的劳动合同是标准工时制的合同。但是发下来的合同被改为综合工时制了
当初我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标准工时制,但合同发下来被他们改成了综合工时制!在第二页的乙方签名和身份证并不是我的笔迹。 第一页和第三页才是我的笔迹, 请问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了。 !劳动合同是劳务公司的!如果要起诉的话,要准备好什么材料!可以把劳务公司追加为第二被告吗?如果胜诉了,能得到多少经济
像我这种情况,应办理过户?注销共有人?还是。。。那种最省钱?
房子是位于市区的(带一车房),权属人和共用人是共用共有的。在权属人和共有人的协商下,权属人给钱给共用人另供一套房,共用人将自已的份额给权属人。此时,房产证该如何处理?应办理过户?注销共有人?还是。。。那种最省钱? (另,如银行货款还没有还清的,是不是要等到还清后才能办理?)
一个22岁的朋友晚间和另一19岁的朋友喝醉酒走到大街上,碰到一个下夜班的31岁的男人,因为贪玩和酒性主动惹怒对方,两人并实行了拳脚纷争,对方拿出尖刀往22岁朋友身上一捅,其中一刀直至心脏,导致丢失了性命,对方这种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吗?还是属于故意杀人?
请问下面这种情况应该鉴定为几级交通事故伤残及赔偿标准,急求!!!
急求!!!!!,广泛脑挫裂伤,颅骨粉粹性骨折,颅底骨折,右侧大脑额顶颅骨术后改变,颅板下薄层硬膜下积液,右侧大脑半球软化灶,左侧耻骨肌骨骨化性肌炎,左眼视野缺损,轻度面瘫,左侧上下肢偏瘫.急求!!!!
2011年1月公司让我把身份证带上去柳市镇基本养老保险所登记(并没提出是个人缴纳费用,如果是让我自己缴,我是不会去办理的),只是说公司每年买发票也要扣钱,还不如买保险,这样公司就不白花钱了。 2月份中断了根公司的劳动关系离职, 4月中旬公司通知让我养老保险需要我一个承担,我当即要求公司停止保险,随之到现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