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家猎头公司离职前,带来候选人信息,这些候选人信息之前签订过保密协议。现在又加入另一家猎头公司,现在原公司说有电脑记录的证据,要告我,这个算窃取商业机密吗?
大家好,我的公司员工离职了,但她把我公司客户和厂家资料带走了(撕了我的客户本、手机里的电话号、QQ里的资料),也没给我任何移交,现在她自己开了和我一样的公司,而且还与我的客户做生意了,还有她直接打电话给我的客户了,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窃取商业机密,我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请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你好!我的问题是:09年我与朋友共同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朋友私下接了一些单子,并把客户资料收藏与自己的邮箱中,当我知道了这情况后,就入侵了该邮箱,并转走了客户资料,之后我和朋友也就不欢而散。现在我朋友把我告上了法院,说我窃取他的商业机密,要我赔偿20万。这样算窃取商业机密吗?恳请律师给我回
本人2010年4月底离开原单位(外贸公司),但为正式签订离职协议(公司发到4月底)。5月初我到现任公司上班,在原单位职期间签订过保密协议,也有对应的竞业禁止限制条款,但没规定补偿金额,离职后也未有经济补偿。到现公司后2个月后,原先客户主动联系我,要求我报价,当时我明确我已离开原单位,但客人可以选择与我继续合
公司当初合同中有一份补充条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无论是甲方指派的客户,还是自己发展的客户,均视为公司的客户。公司的客户资料,联系方式,往来传真,电子邮件,图纸,数据等,均视为公司的商业机密” 现在本人离职,自己发展的客户在我新公司操作,原单位去工商举报我侵犯商业机密,公司并没有和我签署竞业协议和
我向仲裁院提供资料反倒被公司告我盗取公司机密文件!该怎么办 希望大家帮帮忙
因为和公司未签订劳动伙同,我便申请了劳动仲裁,因为我们没有工资明细单,而且也是发的现金工资,只需要在花册上面签字领钱,而且我的社保也是公司曾经找一个代办公司办的,所以没有什么明确的东西可以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于是我提交了两张有我曾经经手的业务受理单的复印件,因为我们是一个地产短信广告公司,业务受
1、首先公司属于个人私营公司,我是怀孕6个多月的孕妇;这件事发生到目前为止老板一直是在外地,通过QQ和手机通讯沟通; 2、我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2月20日-2011年的2月20日已经到期,公司未与我继续续签合同期间曾多次找寻老板追问续签事宜,直至2011年5月18日一直没有答复,另外我的孕产检查日期是2011年1月15日; 3、老
我在一家个体企业工作 工人 辞职后想干与同样的项目 于是自己制作出样品 在网上搜索厂家 联系 由于不知道他的客户 没想到去了他的客户那 被原厂知道 告我窃取商业机密 想问问是否构成此罪 如果是 能有什么样的处理
我司业务员不辞而别,带走所有的客户资料和盖有我司公章的空白合同10份,然后将客户资料泄露给他人,并由他人(是我司包工头)虚拟公司名称和假刻公章和我司原有客户签定合同,给我司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请问此行为我司该如何向此业务员和包工头追究责任???
在前一家猎头公司离职前,带来候选人信息,又加入另一家猎头公司,现在原公司说有电脑记录的证据,要告我,这个算窃取商业机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