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多入园,4点40分在水上乐园滑滑梯下来时与另外一位在滑梯反爬的游客相撞,左腿膝盖受伤,肿痛,不能行走,由景区送当地卫生院检查,腿末骨折,建议休息半个月,景区承担了检查费及医药费152.8元。回家后第二天腿仍肿痛,不能行走,我又带小孩去当地县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我想请问您,当地旅行社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跟团出去游玩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多处伤口,还缝了几针,旅游公司说要写个什么意外事故书,好像是要赔偿什么的(因为是参保了的),事故经过和诊断结果写好之后,该怎么结尾呢?请哪位律师指教指教,实在是不会写,最好是写个范本,谢谢!急急急
2011年7月10日晚8点40分,我女儿李玉梅(女, 生于1997年10月1日,系初二学生)被王军拐骗到了本省某地,至今未归。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2011年7月10日晚7点,我女儿李玉梅在老师家补习数学。在课上到大约8点40分左右我女儿和另外两个女孩向上课的老师请假说天气热要出去买水,老师批准后,三个女孩就下楼去买
8月9日上午我与朋友来到丰宁大滩小北沟景区游玩,9:15租用了一辆大号沙滩摩托(120/小时),支付售票处押金200后,到园区提车(多个车主上前推荐自家),由于车况不太好,我们一直沿着土路行驶。9:50行驶半路突遇面一坑,为躲避将车开入草地,急刹车车侧翻在草地中。我与朋友均摔伤,看车无严重损坏,便起身联络出租回大滩
父亲几天前口头上让一个帮他们单位通下水道的人有时间帮换一下我家车库顶上的一块石棉瓦(因为之前被别人砸出一个洞),他答应了。第二天他在通下水道过程中,在我们家人没在场、没有车库钥匙、我们石棉瓦还没有拉来的情况下从外面自己爬去车库顶上,结果踩踏了石棉瓦,从房顶掉了下来,别人撬开门把他送去了县医院,诊断是
公司刚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因为之前开会说参加旅游的人员必须保证半年内不离职。旅游回来我交辞职的时候,领导要求我把旅游费用交了。我想用年中资金抵,但是年中资金还没发,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给我年中奖,我就必须交这个钱么?请解答,万分感谢。
公司刚组织员工出去旅游,因为之前开会说参加旅游的人员必须保证半年内不离职。旅游回来我交辞职的时候,领导要求我把旅游费用交了。我想用年中资金抵,但是年中资金还没发,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给我年中奖,我就必须交这个钱么?请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