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外地工作,我们分割两地,我为了我们能在一起,我叫我女朋友来我这公司上班,公司也同意她来(这是10号我问的)。我女朋友准备这月的20号来我这公司上班,可是今天人事部的告诉我说叫我女朋友来的时候带到结婚证来,我说没有。然后人事部的就说不能和我住在一起。我是89年11月25号生,我女朋友是91年7月14日生。我叫我女朋友来我这里工作的目的就是生活在一起。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恳请你的答案,再次感谢你抽出时间来回答我问题。
您好:女方学生未成年,住校生,男方成年无业,由于男方与女方同居,女方学校发现夜没归寝室就告知女方家里,女方家里报警,结果两人被抓,女方已经放回家中,请问您男方会有什么样的制裁?例如:罚款,拘留或者判刑等情况?
我与男友是大学的同学,我们到今已经同居了六年,就在本月的23号我们打算定桌结婚,可他背着我,竟然谈了别的女人,要跟别的女人结婚,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去保护自己?我要索赔,有胜算吗?
我们非法同居间生有一个女儿,在同居期间,她一直在打工,钱都是自己管从来没有为家里支出,我在开店和家里所有开销我一个支出,做饭和带小孩子所有家事都是我爸妈在做,她从不过问,现在因性格不合要没办法过,她说要分我们家里的财产,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我是一个即将读高中的女孩,我父母是在我2岁的时候离婚的,离婚之后给我找了个保姆随后两人同居,同居6年后因为我和保姆关系不合,保姆回家乡去了。等我读上初中又找了个,开始住在一起。我很不满这样的家庭,请问我可以告吗
我是07年19岁与男方按本地风俗办理婚宴“结婚”的,并在08年育有一女儿,今年年初3月双方感情破裂自己签订了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女儿随男方生活,而我没有工作双方签订不需付女儿的抚养费。后来5月两人又和好共同生活,但并未撕毁协议,现在我再次怀孕,可是男方不愿承担责任,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我付女儿的抚养费和诉讼费,
我是泰州人 对方是重庆人 在重庆办过婚礼 但是没拿结婚证 有了一个孩子 找关系把孩子户口安在了重庆 我户口本上是未婚 他的是已婚 现在我们分开了 孩子在他那 我想问 法律上我有义务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吗? 如果承担,应该承担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又该怎么计算 按现在的物价一般是给予多少钱?
我和女方2007年结婚,后住在女方家,经过媒人给了她爸8000元彩礼钱,双方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结婚证,同居了两个多月我觉得没感情,没和女方商量就回家啦,再也没回女方家。能要回我的彩礼钱吗?到法院起诉,应该起诉女方还是她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