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妈在同小区的熟人(后称他)开的餐馆里面做事,7月15号中午,他将一碗汤放在冰箱上,因另一同事没注意,将置于冰箱上的一碗热汤弄泼到我妈身上,造成肩膀,背部大面积烫伤(此事在厨房发生,当时在场4人,他和他儿子,推翻汤的同事,我妈)。他陪同我妈去当地烫伤专业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住院,他嫌住院太贵,医院药太贵等等理由,拒绝住院和在医院拿药,我妈太老实是因看在是熟人平时关系也还不错, 想病好就行了没有太计较。 在一次陪同复诊的情况下,因医生说这个烫伤很严重,将来肯定会有后遗症,并且要修养半年,他便在我妈换药的时候原始病历收走,(因是门诊病历所以医院没有存档,住院病历才有)。现在一个月过去了,烫伤还没有很大的好转,因得知有后遗症,我想到时候真有什么问题,这个原始病历应该是他负责的证据,所以去问他所要病历,结果他撕破脸拒绝将我妈的病历归还,并说病历被丢掉,要我们自己去再开个病历看病,我们便又去医院补一份病历(时间为8月15号)但医生有注明是7月15号的病历丢失,补办的。 我们已找居委会调解,他的说法就是病历还在他们手上但绝对不会给我们,要看病可以他们拿着病历带我妈去看,医药费他们出(其他费用他们一概不管),并且还歪曲事实说是我妈自己用头发把汤弄泼到自己身上去的。我看居委会和小区民警的人因都是熟人所以就一直拖延说还在调查中。我想只能走法律途径。请问下律师: 1.因为一个月后他们才翻脸,我们只有补办的8月15号病历和8月15号的伤未好的照片,不知道这些能否作为证据? 2.我想起诉他们赔偿并拿回原始病历。我该怎么做,有多少胜算? 3.我现在的想法师先让他们吧我妈治好,因为伤没有出门走动会很辛苦,病治好后再谈赔偿的事宜,这样时间拖得太久会不会对我们不利,还是应该尽早起诉? 4.起诉我们是否要把他和推翻汤的同事一起起诉?
我儿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矛盾 ,被同学打成鼻骨骨折 ,当时对方家长态度极好所以我就没有报案。 两个月以后我要求对方赔偿由 他对我儿子的伤害带来的医药费用, 对方拒绝赔付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啊?
一个月前,我的父亲被人打伤(完全是故意伤害)做鉴定后为轻伤害,向对方要求赔偿,对方拒不支付,还一口咬定他们也有伤害,故派出所也给了他们一分鉴定书要求去做鉴定 现在想问您,如果他们身上有伤但不系我父亲所致,他们会有鉴定结果么?抑或有旧伤,但不是我父亲所致会被鉴定为伤害么?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负全责,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于肇事方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都是假的,现在法院无法送达传票。肇事方于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险投保了一百万)请问:被害方医疗费、陪护费(约四万余元)等,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应有肇事方赔偿的话,当肇事方缺席判决时,保险公司应否对受害方全
A与B发生人身伤害纠纷,A为受害者,A与B经过第三方调解后,B赔偿约几千元给A,并签订不再追究责任协议。如果A后续治疗发现治疗费用约为B赔偿金额的3倍左右,那么A是否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加B的赔偿金额? 麻烦各位帮忙解答时顺便附上相关法律条款。谢谢!
我是修水县大椿中学校长饶兴国,由于本校的黄小彬、李圣君、罗水华三人捏造事实对我的诽谤并在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的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我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使得本人在本次修水县中小学校长竞聘上落选,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为了维护正义和本人的合法权益,我将对上述三人提起诉讼,并将江西都市频道现场吧网站作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
本地医院给联系北京的大夫·,给我做了膀胱再植术,当地医院的主治大夫3天就把导尿管拔了,导致我膀胱和输尿管长不住,刀口一直往外流血水,直到12天后我打电话问北京的大夫,他说尿管最少一星期拔里面才能长好,后又插管一星期,把刀口划开个口把血水挤出刀口才愈合,导致现在术后刀口和里面粘连,6个月后不经意后刀口疼的
晚上在超市门口看电视的时候,我被出租房上面掉下来的窗户砸到了,头上划了一道口,大腿肌肉也破了一大一道口,到医院后检查后说头上和腿上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肌肉伤了。现在还在医院,医生说医疗住院费用大概要5000左右,现在租客和房东不交医药费,要求我一次性说要赔偿多少钱,我最多能要求他们赔偿多少呢?我能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