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因为国家建设公路,所以征收了我的旧房子,除了补偿款以外,政府还给了一个安置地的指标(100平方).跟着政府又征收了我们村的一块山地用作给安置户的安置地.我有100平方的份额,但是这块地还是要我出钱去买的,只不过稍微便宜点.现在我已买下一户地皮来,然后我想再拿来出售,因为这样转手的利润还是比较可观的.但是我们的县政府马上出台了文件,限制我们这些买了地皮的安置户两年内不能将地皮或房产转让,这让我们感到很被动,因为我们都投了一定的资金进去买这块地皮,本来以为一转手就可以赚点钱的,现在搞得我们自己的钱套在里面,我想问下律师,县政府有权这样规定吗,我们还想到一个办法就是这块地皮给别人起房子,让他住,但表面上还用我的名字,我跟买家签份私下的协议,等两年后政府的限制期过了之后再过户给买家,不知这样的协议可不可行,合不合法,还有现在地皮过户费是多少,房产的过户费又是多少?谢谢各位律师!
这些土地没征走之前是很多户人家的,那时也不算集体拥有,只是每户人家都有一点,后来被政府统一征收了,这样我就不知属于什么性质了
我公公申请到一套保障房,他是户主,但是所有房款包括装修的钱都是由我夫妻二人承担,并且说好房屋所有权归我夫妻二人,希望能立个字据作为凭证不知该如何拟定
合伙纠纷闹上法院,法院未下判决,要求先转让店面,本来就舍不得,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两人合伙出同样的钱,由乙方经营,前三个月每月经营方给合伙人提供现金流水月表一份,在第六月时,合伙人以账目不清为由,要算清账面,强行关闭店面,不许经营,经营方不得已,天真的认为合伙人会真的算清账目然后再开店,然而不是
一套公房,即教师公寓公房,当时分配房子时候甲教师 ,问题补充:出资7000,对于学校不交租金,甲教师也不向学校要求利息。学校将住房使用权交付甲教师,并留下“借资”字据。之后,甲教师在校外购置一套房子,于是将校内的公房与校内乙教师协商如下:乙教师交付7000元给甲教师,甲教师将原学校出具字据与住房钥匙交付乙教
门面属于菜场(丙) 承租方(甲) 现欲转让我(乙) 本来乙方和甲方协商 甲终止和丙合同 乙和丙重新签订合同 乙给甲转让费 后来甲和丙协商终止合同 丙同意 但是押金不予以退回 甲的合同没有到期 解除算违约 甲现在让乙方支付押金 请问这个合同怎么签 乙方需要注意什么 还有以后经营项目需要甲方协助 供货
我是03年入的公司,有签合同5年,到了08年又继续签5年,现在合同没有到期老板就把我转给其它公司了,我也要有过去新公司,但我要跟之前的公司怎么算清补偿金呢?是只算08年之后的还是从03年开始?
两年前老公家以婆婆的名义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但因为她年事已高,没有还贷的能力,婚后就把房产转让给我们,现在还贷手续还没有批下来,但家庭出现了矛盾,婆婆要求我们把房产还给她,我们应该怎么办?
海域使用权证书第3页有个批准使用终止日期还有1年就到期了。但是使用权法人和当地政府签了一个承包合同还有13年时间,问一下如果想买下这片海手续应该怎么走?保险不?使用权法人是不是在骗钱。求解
律师您好! 我想和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我在2010年9月底的时候因为要去广西做生意,那时候在合肥办了一个中国电信宽带上网业务,因为签了两年协议,我要去注销的话要赔设备费用900多元钱,那时候我觉得这样的话有点划不来,就问问我身边的朋友有没有需要宽带的,我转给他们,这样这个宽带号可以继续使用下去,而不需缴纳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