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想给赔偿金,故意以调动部门为由让员工自动离职,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动工作,这样员工能不能得到赔偿金.
我们是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的合同工,(主要从事人民币的清点、挑剔和封装)工龄长的已有10年,短的也3、4年,原来都是和人民银行签合同,去年把我们转到了劳务派遣,而且合同也没给我们,年假也不给休,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还要写自动离职书,什么补偿都没有,丧假,病假、以及女性的特殊假(如带环、小产)等也不享受,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我2010年11月6日生的宝宝,产假为3个月,修完产假后因为孩子太小暂时无法回去工作,向单位请事假,单位不批,说是按旷工算,今天接到单位的通知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还在哺乳期(没有在岗工作),这样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应有什么赔偿吗? 谢谢律师了,帮帮我吧
部门搬迁,员工也不适应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本人2005年5月27日与宁波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明工作内容是:在公司A部门从事组长一职。2011年5月25日,宁波公司A部门全部搬迁至广东。公司让我们选择工作意向,第一:去广东公司第二:在宁波公司选择其他部门我想问:我们不愿去广东,也不适应其他部门。如果个人提出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经济
单位在员工不了解自己的权益的情况下与他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此协议是否无效?
单位来了新领导,下文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合同制教师全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签了协议。协议规定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主张权利。一开始不补偿,后来不了一点。但当员工们咨询了律师,看了劳动法后,才了解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和47条,单位是违法解除。问:被解除员工可不可以要求自己的权益?
您好,日本人在沈阳开了一家宾馆。我在这个宾馆当服务员,签了合同,给交保险,年底双薪,给饭补车补,这些待遇,合同是7月末到期,由于宾馆亏损,日本人突然提出不再经营,要与员工解除合同,我不交保险,但是其他部门不交保险的人员每月多给开300元,我是现在才知道,同样一个单位待遇却不一样,请问我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补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解除合同,员工能否拿到工龄补偿款?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员工解除合同,员工能否拿到工龄补偿款?补偿款是如何计算?像这样解除合同的单位应该提前多长时间通知?这期间工资该如何支付?请专业人士详细解答谢谢,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