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女子发生关系,是在我住的地方,发生了2次,第一次没有带套,第二次有,后来我们因为金钱原因那个女子用避孕套做为证据要告我强奸,请问可以立证吗?谢谢了 纠结啊~~~
: 女生在酒吧工作,认识了一个男生,男生第二天就开始追求女生没有表态。在和男生的接触下,女生和男生成为了朋友。 有一天,男生和女生一起去酒吧玩,女生酒量不好,喝的烂醉。 在女生毫无意识的情况下,男生把你女生带去开房。男生想和女生发生性关系,女生在剧烈的疼痛下,推开了男生。但是女生并没清醒。 第
我弟弟谈一女朋友,谈了有大半年左右。接吻身体都有过接触了。就在我弟弟脱那个女孩裤子的时候,那个女孩死活不愿意。我弟弟说他脱了半天也没成功,就说算了。但现在那女孩要告我弟弟强奸未遂或者是强奸中止,请问我弟弟构成吗?
如果说我被判强奸,那还有没有公理,明明是那女的抓住我的阳具,强行把我往她里面插。虽然她是在醉酒的情况下,那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拼命反抗不让她那样做吗?那样就是否就不构成强奸了?我觉得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哎~
1.经媒人介绍双方认可建立恋爱关系。(以前双方不认识)2.一周后男方约女方出去玩。(中间没见过面)3.在当天下午在一家KTV包间男方先甜言蜜语后强迫女方发生关系,(女方不同意,但因身体弱小,又非常害怕,反抗没有成功)。4.回到家后,没有和家人讲。只是说要和他断绝关系。随后发短信断绝关系。家人问起原因只说男方家
我一个朋友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 我们晚上一起吃了饭 喝了点酒 然后我回家后 这个女的给我朋友打电话找我 然后我们在一起开了个宾馆 之后发生了性关系 发生关系中间我的一个朋友也在我的房间另外一张床上看电视 完了以后这个女的报案了说我强奸 到了下午我们双方协调好了给她了7000块钱 并且写了证明我们发生关系是自愿的 并
一男子和一女子曾经是对象关系,期间发生过性关系,但对象关系没能维持多久,只有这位男子的家人知道他们以前是对象关系,之后也有联系,关系暧昧。当天这位男子被女子叫到她家里吃饭,吃完饭了,女子要求去KTV唱歌,期间男子对女子说唱完歌他要回家,并且要和她断绝这种关系,女子不同意,说如果要是以后不理她就把他们的
一个月前我和前女友发生了关系,现在她怀孕了,她父母知道了,就逼着我和她结婚,不然就去告我。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构成强奸?她父母因为我不和她结婚而做出自残的事情我是不是需要负法律责任?
她是95年生的,前阵我们发生了关系,然后因为不合我们分手了,但分手不久她告诉我怀孕了,然后我们做掉了孩子,现在她妈妈和爸爸知道管我要4万!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