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国企下的一个星级宾馆曾经打工近两个月,因与同事发行争吵,被宾馆强行开除,并拒绝支付开除前25天的工资。事后不久,我再去宾馆找部门经理要那25天的工资,该经理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当时,经过再三的请求,该经理(王小姐)要求我写出检讨书,要求我承认自己的错误,并同意宾馆扣除工资的决定,在这个情况下,宾馆给
2010年底从公司离职后,公司领导说那个月的工资打我卡里,可现在找各种理由不发,而当时我去时公司没跟签合同,请问我该怎么样要回我的工资。
公司员工请假天数是否应包含休息日,如甲员工因故需请假10天,是否应包括正常休假2天,即只请假8天。但如果乙员工因故需请假31天,是请假31天,还是请假23天?难不成还要给其发放薪酬吧?这些问题该如何处理??
股份制公司私自克扣员工工资怎么办,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 的权益
律师您好,我在此家公司已工作将近五年了,首先说明的是我公司总部是上海,北京是一个直营公司,今年年后公司新调过来了个新的北京公司负责人,同进这负责人(以下简称柴)也有 一家公司,说是对我公司也入股了,但其实是没有的.二月底时,柴把我和另一同事调到他自己的公司工作,当时他给我们的任命通知是从原公司客服部调到市场部,调
作为企业主,如果适应期员工认真踏实按制度工作,即使最终发现自己不适应公司而请辞,按约定发工资也是可以的,毕竟员工是认真做事了的,但很多情况是另外两种情况,一、不安心工作,有边干边找的心理,积极性差偶尔也会迟到;二是大部分每天不能完成指定任务;这两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报到一周之后,在这个15到20的时间点上
员工合同期未满7月12日提出辞职,要求7月15日就不来上班,按规定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实际应该到8月10日才能不来上班。请问如何计算工资?公司能否对其要求赔偿或者有所制约?
我的两个亲属在大连金州区一个企业打工,刚入厂时说每月25日开资。但是第一个就全扣了,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只开65%,35%部分累计到年底开,最近这两个月,65%也不开了,好多员工不想干了,公司说不干就不给开了,干到年底才能开。现在工人只能向公司借钱生活,可是最多只能借800元,只相当于工资的1/3。目前,公司拖欠我
公司因官司关门,一个半月的工资没有发,还有800元押金也没有发。2个多月过去了,官司败诉公司负责人宣布破产却不愿意付拖欠的工资,文明应该如何要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