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的,于2000年8月18日结婚,2000年9月14日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2009年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2010年4月份我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叛离,并依据男方出具的假证明(房款为婚前所交)判定房产归男方所有。我不服,找到新证据后上诉。中院判定发回重审,定于2011年8月17日开庭,当初登记的男方姓名,是不是适用新发布的解释三呢,我是不是不能要回自己房产呢
我老婆和我吵架,回家后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去医院把孩子做了,医院在没有亲人和我本人的签字,敢随便找个人签字把孩子做了,我该怎么去起诉医院,和签字的人呢?现在我老婆不告诉我是那家医院和签字的人,我现在该怎么去处理呢?她现在要求离婚.我不同意.请给我答复.谢谢!
08年离婚,拆迁安置上有本人的名字,共分三套房子,拆迁房产证还没有下来 请问,1. 已经有一套房子可以办理产证,是否需要本人到场才能办理产证 2. 若对方家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办理了其中两套房的产证,没有写本人名字,本人是否在打官司时得到补偿? 非常感谢!
第一段婚姻男方净身出户(是70年代估计也没多少共同财产,未付抚养金),一个女儿后改姓名随继父姓,继父有给她买房产,现已成年成家。 第二段婚姻房产,是在婚后第二个女儿7岁左右第二任妻子出大部分钱买得男方单位房产写在男方名下,离婚第二任妻子净身出户,因男方口头承诺第二任妻子房产等他死后归第二个女儿所有(
婚后男方借款约45万元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一个月不到因与女方感情出问题离婚了。女方要求平分房产,当时借款并未还清,女方是否承担还款,再分房产?
在离婚时,一方有外遇,坚决要求离婚,没有多少家产的情况,但是有共同债务,有过错一方是否应该多承担,承担多少?
我是石家庄的,于2000年8月18日结婚,2000年9月14日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2009年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2010年4月份我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叛离,并依据男方出具的假证明(房款为婚前所交)判定房产归男方所有。我不服,找到新证据后上诉。中院判定发回重审,定于2011年8月17日开庭,当初登记的男方姓名,是不是适用新
我是石家庄的,于2000年8月18日结婚,2000年9月14日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2009年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2010年4月份我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叛离,并依据男方出具的假证明(房款为婚前所交)判定房产归男方所有。我不服,找到新证据后上诉。中院判定发回重审,定于2011年8月17日开庭,当初登记的男方姓名,是不是适用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