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当初虽感到协议完全不是自愿所签,内容明显极不公平,双方也没有进行过商量,无奈之下,自己只好在协议的最后加上了一条:“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将按法律程序办理。”现在才知道对方是在以对自己的名誉损害作为要挟的情况下与自己签下的协议。据说如果现在针对对方的胁迫行为提起撤销协议的起诉,法院将会以“知道或应当知道…….”为依据,并以已超过诉讼时效而不予受理。 然而同样还是这份协议,近一年内自己又发现了对方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还存在涉嫌欺诈的行为。请问:如果现在针对对方的欺诈行为提起撤销协议的起诉,法院是否会受理? 十分谢谢!!
2008年10月1日,我与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今年11岁)归我前夫抚养,我每个月付600元的抚养费,我们的共同财产100平方米的房屋归孩子所有(至今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孩子和我前夫一直在这房屋里面居住。而我离婚后就搬出来到外面租房子住至今。请问我现在能不能对离婚协议中的房屋部分要求撤销?要回属于我
双方自愿离婚,儿子有母亲抚养。夫妻有坐落怀柔区南华园一区188号的平房十余间,现归儿在所有 ;男方有居住 权 。现在女方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男方履行协议。房产上是男方和他父亲的名字,也是他们婚前的房子。
1、开发商与我的口头协议中有两项,1项是是赔偿新建二楼住宅,2项是支付10万元现金,现金当时就支付了,赔偿协议中却未写明有补偿金额一项,住宅至约定时间仍未交工,而且我的赔偿金额数与他人相差几十万元,拆迁区整个拆迁过程金额都保密,我能否申请撤销补偿协议。
这份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现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争议,甲方能否单方面撤销?谢谢了
房屋转让过户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
我和我的前夫是长期分居,他在四川广元,我在贵州沿河上班。我和他在一个月前已经协议离婚了,之后他又要求把协议给我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到我女儿的名下,否则他就不管女儿(女儿是判给他的,我每月付生活费500元)。买这套房子的钱是我多年省吃俭用的积蓄加上在我的父母以及姐姐那里借了20多万凑上的,当初协议离婚时之所
律师: 我的一个亲戚双目失明,因受妻子的骗,把一处不动产的所有权赠与给了其养女.他生活本来就无来源,又加之是双目失明的弱者,生活无来源,十分艰难,请问,根据第十五条(二)的规定,该已经办好了的赠与公证能撤销吗?(注:现在公证处说办理的手续完备,不能撤销)
中介公司一雇员已个人名义租房,以开发票理由临时带来中介人骗取无知的我签了居间租赁合同。该合同为修改版建委工商合同。不到半月房屋已被打隔断出租其他房客。本合同有在关键处处处设不公平的陷阱条款,只要乙方退房,丙方(中介)只要给租金就可全权处理房屋,且没有任何法律、维修、安全责任。网上有许多曝光说该公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