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北京郊区的,是在北京大兴一家外企工作,到今年已经工作6年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把工厂迁到天津。如果我有困难不能去了,公司应该给我经济补偿吗?
2009年3月份到公司,签了1年劳动合同,但是在2010年合同到期后就不在给继续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去年开始加班到现在大概有300多小时,但是单位说管理人员没有加班费。请问我可以要求主动辞职能否得到补偿吗?
2011年6月,我所在工厂进行就地转型(由原来料加工厂转为独资),而工厂原所签之劳动合期截止至2012年,但目前工厂仅回复所有人员年资进行再续,请问是合法的吗?如员工不愿再续新合同,可否得到补偿呢?
工厂突然卖给了开发商,厂里停工了,为了得到自身的保障,我们去了管委会,可是厂长知道后去警告我们不要再去管委会闹事,我们只是根据劳动法保障自己的利益有什么不对吗?终于在我们无数次去管委会之后,厂长松口了,说这个厂会再其他的地方重建,在重建这段时间,每个月给我们4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是这钱必须在厂里开
我在嘉定南翔一家公司工作9年,现公司承包给个人在嘉定工业区注册一个新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原老板)。现要求原厂工人随迁嘉定新厂,我不愿意去,请问能不能得到公司补偿?
我是江苏省泰州市许庄三星装潢电镀厂的一名员工。本厂面临拆迁,工厂未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们交保险。自从2000年就进入本厂。在这个高污染高腐蚀的环境下工作,从而留下职业病。而且工厂不再继续生产,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我们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