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结婚前父亲赠与的一处房产,这处房产是因我结婚父亲才赠与我的,现在妻子要与我离婚(我们结婚十年),请问妻子有权分这处房产吗?父亲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这处房产吗?
婚后2009年5月买房一套在对方(女方)名下,有房贷,现离婚,房产证未下。她不要房子。 问:可否通过赠予的方式过户给我;如可以,手续费怎么算(原房价64万)?
我已和男友登记领证,但未办传统酒席,房产首付和贷款都是共同付的。如果离婚,法院会判离吗?如果男方要房子,我有取得一半产权赔偿的权利吗?判决的时候是按现在房屋的价值一半支付给我还是按当时的成交价格?
2004年,我跟他谈恋爱; 2005年,他妈买A房说是给我们住,交房后我们还没来得及搬进去,A房卖了,他说能挣到钱; 2006年,他妈在我们工作周围C处买房,说是以后让我们住,C房产户主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2008年8月,我跟他领结婚证; 2009年2月,他爸买了B房,他妈让我们进去住,我们住了。他爸掏一两万简装,我掏一两
2008年8月,我们领结婚证; 2009年9月,我爸妈以他的名义在他的单位买了房子,自然户主是他的名字,但一直是我爸妈掏首付和后来的还贷; 2010年9月,交房,我爸妈装修入住; 2011年8月,房产证还没有发,我们离婚了,那么此时我怎么争回这套房子,或者怎么办,前提是我爸妈正在住,房子是不可能给他的。
我们是婚后贷款买的房子,贷了20年,现在刚还了不到一年。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想离婚,离婚后男方同意把房子给我,但是我们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可能需要一年以后),房子没办法过户,他现在也没有能力将尾款一次性付清,到底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男方父母提亲是说明房子是买给我们结婚后住的,家电和生活用品都是女方出的,但是后发现名字却是我公公的名字,结婚四年每年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电费都是我交的,承诺给我们的只有口头上的,没有字据,现在想离婚,这房子我能否分得一半。
父母在七年前离婚,离婚时平分了财产(一处平房和存款)。母亲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离婚协议上父亲答应治疗她的病,因此他们这些年来一直住在一起。但实际上父亲只是给予部分经济上的补偿,在精神上并没有支持母亲。离婚后房子进行了扩建,扩建费用大部分是由父亲出的,现在房子升值了,那么现在分割房产的话增值的部分也要平
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双方共同有新的人。 房子是男方婚前一人出首付买的,剩余贷款是男方每月住房公积金上自动扣款,房产证上他一人的名字, 离婚后也将由男方一人抚养孩子。请问如果上法院,房子将会如何判?
2007年末 我丈夫和一女人离家出走给我留下一份离婚协议 家中财产全部归我 2008年末我得癌症后 丈夫回来之后一直向我要房子 我提出离婚 他却不离 房子现在动迁 我怕回迁之后他提离婚 现在我把他到女方家门口的相片拍下了 只有这俩样证据 不知道能否打赢官司 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肯请各位律师给予帮助 谢谢
我的套房很大有200多平方米,现在因夫妻感情破裂需离婚,想把房子分成两套,一人一套,房产证能不能改成两套的。 谢谢两位老师,我主要是想知道我把现有的房子重新割成两个套房一套100平米,一人一套,房产证能不能也改成两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