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1、关于离婚。如果可以提出离婚的理由如下:
(1)你丈夫与婚外第三者同居。若你目前仅有他到第三者家门口的照片,意义不大。但是,你可以寻找知道他与第三者一起的证人。
(2)你丈夫与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若你丈夫2007年末即已离家,一直没有回家生活,至今已超过两年,你需要提供证明他离家满两年的证明。
(3)你丈夫遗弃家庭成员。你丈夫2007年末离家后,若一直没有支付家庭生活及子女(若有)抚养费用,则可以以此为提出离婚理由之一。
(4)你丈夫离家前留给你的离婚协议,若有其签名,请务必妥善保管,这是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重要证据。
2、关于财产分割。
(1)同上1条(4)点,你丈夫留给你的离婚协议,若已签名,这是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他在协议上已清楚写明,家中财产全部归你,应包括房子。
(2)若上述离婚协议没有签字,房子若为婚后购买,是共同财产,归入分割范围。
(3)若有你丈夫与第三者同居或他离家多年不归,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证据,都是你可以多分夫妻财产的理由,加上你是女方,比例可以争取到70%。同时:
(4)你在离婚时可以请求你丈夫支付你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上述分析能帮到你,请点击采纳。
1、因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未生效。
2、相片可以作为证据,但仅相片不能对方存在同居。
故应收集对方同居的证据,在协议不成时,可诉讼离婚,分割婚后财产,并要求男方损害赔偿。
你的证据不够充分,照片也不能单独证明他出轨,还需补强,其它方法欢迎来电垂询。
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