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本人2010年5月参加工会活动左腿受伤,到2010年8月伤情严重住院手术治疗。出院时跟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单位将情况上报给沈阳市社会养老个工伤保险管理局后遭到拒绝,遂出院时按社医保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其余费用完全我个人承担。到2011年2月我在公司卫生间因伤腿摔倒,公司以工会的形式帮我申请认定工伤,2011年3月将我之前所受伤认定为工伤,并与2011年5月鉴定我伤残等级为九级。 发生年月:201005/认定年月:201103/鉴定年月:201105/工残等级:九级 现状: 我得到一份2011年8月份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在工伤保险待遇的所有项目里面,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项为12936元(本人工资4300),其他项都为空或为零。所盖公章为“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 工伤保险处业务专用章”。 疑问: 1、本人受伤后到工伤认定前,此期间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2、工伤保险待遇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项,为何不是9个月本人工资?其支付的12936元(本人工资4300)是如果计算得来的,对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感谢您的解答!
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不是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爸在工厂工作18年经佛山市职防所诊断为陶工尘肺一期,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七级.厂里的领导说在享受工厂发放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就是同时也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是解除了劳动关系那我爸在以后的治疗费用厂里是不是一概不管了.厂里的领导说如果还要在厂里做事不走的话或者厂里的领导换人了那么补助金就没
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在未安排工伤鉴定前,被先安排选择破产企业安置方式,在选择提前退休后,我的工伤十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退休而不予赔偿,我认为企业破产对职工的安置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混淆,提前退休只是一种安置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应当获得此项赔偿。而清算组以已退休不再存在就业问题为由不予
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的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要怎么做用人单位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0年2月份,在工厂摔到导致环枢椎脱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7有30号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我合同也在7月16号到期了。那么 要怎么做用人单位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请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连续发生两次工伤,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能按其各次的伤残等级享
2009年11月,我在煤矿做工时因工受伤,经鉴定为伤残十级,单位已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10年4月,我再次因工受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现我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分别享受十级、九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本人左手受了工伤,经鉴定为9级伤残。现合同快要到期了,请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怎样计算的
工伤鉴定十级,本人提出辞职,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多少?
我公司一员工工伤鉴定十级,劳动局工伤科已支付6个月的伤残津贴,现本人提出辞职,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多少?
工伤鉴定为残疾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是什么?
2006年12月工伤,2007年7月鉴定为十级残疾职工,2011年1月30日离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按离职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还是按2006年工伤时,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呢?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按外省
我03年以前在四川的一个民营公司(总公司)工作,02年总公司在外省建分公司后03年调入外省的分公司(性质是:法人独资公司)工作,但所有保险都是由外省分公司扣款后在由四川总公司统一在四川参保缴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在四川领取还是在外省领取(执行标准应是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