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的纠缠我男朋友,她是我母校现就读高一的学生,我就气愤上母校的贴吧骂她是小三,事隔2个月了,我也向她为贴吧的道歉3次了。现在时不时有人通过我QQ,微博,博客骚扰我,我才发现是她把我相片丑化放了上她微博还写了些不真实且辱骂我的留言
今年过年的时候,家里给我找了一门亲事,可是我和那个男的交往了3个多月,我发现我们不适合,然后我走了,他要我赔他钱,我说了我会给他,可是我现在没有这么多,他非要,还要到我加去大闹,
女方和男方谈朋友时,男方告知女方,自己没有结过婚,两人谈了半年之后且发生关系,在一次无意的追问中,男方说自己结过婚,女方很生气,但是,想到两人发展的程度也就接受了,事过三个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又告知自己有个孩子,女方考虑到现状,也忍了,但是男方经济状况不能实现两人结婚,于是就做掉了孩子。同年
女方和男方谈朋友时,男方告知女方,自己没有结过婚,两人谈了半年之后且发生关系,在一次无意的追问中,男方说自己结过婚,女方很生气,但是,想到两人发展的程度也就接受了,事过三个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又告知自己有个孩子,女方考虑到现状,也忍了,但是男方经济状况不能实现两人结婚,于是就做掉了孩子。同年
女方和男方谈朋友时,男方告知女方,自己没有结过婚,两人谈了半年之后且发生关系,在一次无意的追问中,男方说自己结过婚,女方很生气,但是,想到两人发展的程度也就接受了,事过三个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又告知自己有个孩子,女方考虑到现状,也忍了,但是男方经济状况不能实现两人结婚,于是就做掉了孩子。同年
顾客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把拍的相片传上网,算侵犯我的肖像权吗
我是一家酒店的收银员,昨天晚上一群顾客到酒店吃饭,吃出一只苍蝇,然后顾客在没经过酒店管理人员的同意,就用手机在酒店拍照,传上网,里面有我的相片,也和其它相片一起传上网,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这算构成侵犯我的肖像传吗,我应该怎么起诉他们,
顾客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把拍的相片传上网,算侵犯我的肖像权吗
我是一家酒店的收银员,昨天晚上一群顾客到酒店吃饭,吃出一只苍蝇,然后顾客在没经过酒店管理人员的同意,就用手机在酒店拍照,传上网,里面有我的相片,也和其它相片一起传上网,在没经过我的同意下,这算构成侵犯我的肖像传吗,我应该怎么起诉他们,
被说是对方厂家的代理人告我销售了假冒他们厂的商品,价值25元。我应该怎么去应诉。而且他们要求我赔偿49000元还有什么其他的条件。郁闷的是,我这里是塘南招商城,有人需要了我知道在谁的店里面有就去拿转手卖给顾客。我自己根本就不进这个货物的。
我与女友属和平分手,但分手后,女友对我一再骚扰,近日更是来到我住所将我的衣物撕烂损坏,同时在我住所割腕。虽我及时阻止,但她还是割伤臂腕,她家人说要我负全责,想去法院起诉我。在这个事件中我也是受害人,他割腕我事先也不知,事中也及时阻止,事后也带她去医院救治,我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我是否还有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