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现有土地(有土地证)一块,并在上面建有房屋约有40年(无房产证),现想过户到我的名下。诚请一份土地分割协议。土地局才会将其过户!
本人去年买了套门面房,可是开发商只给了房产证,他说土地使用证是个总证不能分割,写个协议就行了!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协议又该咋写呢?谢谢!!!
你好,我是清远市阳山县的村民,在1993年,用自己责任田0.6亩同邻居交换了0.6亩作水电站机房用,交换时无签名,只有村委会盖了公章无签名,后来一直相安无事,各自按交换后田种植至今,现在对方的儿子说无签名无效,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人物:A、B、A1三人; 关系:A是B的姐姐,A与A1是夫妻 事情追忆到1993年的3月份开始,当时B得知本村有一地块出售,金额为8.9万,并告之A,建议其购买;
岳父已去世,岳母仍健在,岳父名下有三处房产,下有兄妹5人,岳母拟与兄妹5人签订房产分割协议,请问如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需要办理公证手续?有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请看看这份合同,内容很少。 【关于联河村一组村民李洪江与刘伯珍的土地调换协议甲方当事人:李洪江,男,现年50岁,汉族,住联河一组村民(漆桃华、李洪江之妻,女,现年45岁,汉族,住联河村一组村民)乙方当事人:刘伯珍,女,现年73岁,汉族,住联河村一组村民(刘伯珍之夫周光宗,男,现年74岁,联河村一组村民)根据
我和前夫已离婚5年多,当时分割给他一套私有住宅,他在没有变更房主的情况下就去办理了贷款,现在还没有还清贷款没拿回房产证和国土证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下,现在他要卖这套私有住宅,但是他说必须我和他去公证,请问夫妻离婚后分割好的房产是否还需要我去和他公证?
婚后购买了按揭房,首付的时候借了4.5万元。现在想离婚,但是因为有一女,不想变卖房产,而且双方均没有能力一次性给不要房的那方房屋差价补偿,如果暂时不分割房产,如何写离婚协议,如果是两人真实意愿,有法律效力吗?是不是债务共同承担?如果将来想卖房子了,或者是有能力给对方差价了,是不是该按夫妻各一半来分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