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员工在下午5点半就下班了。我和他平时玩的比较好,他没有直接回家,到我家玩,他说他家里估计没留饭。后来几个朋友一起去饭店吃晚饭,喝了点酒。吃完饭后又一起回到我家。他独自驾驶摩托车又去玩了圈,而且还打了几个电话叫我也去玩。但我没去。大概从我家走后半个小时自己撞在马路花坛上死亡。请问我要负责任吗?备注
公司的某项工作承包给个体,个体承包方雇佣的员工在上班途中搭乘朋友摩托车被渣土车肇事造成死亡,肇事方赔偿给死者家属46万,现死者家属起诉个体雇主,要求按工伤赔偿(个体雇主未给死者购买工伤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前,个体承包方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事故发生后因承包合同款提价,个体承包方注册公司以公司名
我在下班时间因为整个包被偷,公司配给的手机丢失了,应该由谁赔偿? 有报警,但是找不回来。 公司配给部分员工手机,是因为在下班时间里有可能也会因为工作电话需要而打电话,所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由公司还是员工来赔偿这个手机?谢谢!
在下班时间,不在公司的时候,丢失公司给员工使用的手机,应该由谁赔偿?
我在下班时间因为整个包被偷,公司配给的手机丢失了,应该由谁赔偿? 有报警,但是找不回来。 公司配给部分员工手机,是因为在下班时间里有可能也会因为工作电话需要而打电话,所以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应该由公司还是员工来赔偿这个手机?谢谢!
租房子是为了给她们提供住处,下班后因该是非工作时间,但是住的地方是我租的,万一要是她们因为自己的原因在房子里发生什么意外,我有没有责任呢?
一民工在晚上下班后,在无人指使的情况下,自己横穿马路发生车祸,肇事司机已抓获,并且事发地点在工地之外 雇主如何进行免责解释
事情大概是这样“我有一亲属,女,23岁,刚刚签约于深圳富士康工作,在7月24号富士康单位组织到深圳南澳一山庄吃饭,山庄里有竹排,同一竹排上有四人在划竹排过程中不慎落水,其他三人得救,亲属溺亡。此事由深圳南澳派出所勘察了现场,但当家属赶过去时这个派出所拒绝让家属接触一切物证人证,富士康也没有人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