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宿松的一套91平米套间房被宋先生看中,他是船员,我们在邮政储蓄银行了解到他可以按揭购房的情况下,双方于2010年8月份签订合同,合同中写明房款为贰拾柒万,按银行按揭流程付款。地税我交,契税他交。 按银行的要求,我、宋先生、邮政银行三方签订了首付款托管协议,协议目的是三方在交易中相互制约:在银行对宋先生提供的贷款审批后—>首付款冻结—>房产过户—>宋先生抵押—>过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我账户转账。 在银行贷款审批之前,我早在签订合同并暂收了8万押金时,即缴纳了地税近万元,宋交了契税。以宋的名字开好了销售不动产发票,完成了过户的重要手续。只等银行审批成功去房产局完成过户最后手续。 2010年8月-2011年5月,银行审批未成功的这段时间,宋和银行的贷款经办人3次要我把8万押金存到宋账上,我转到送账上后,经办人因审批未成功对首付款不能对首付冻结,完成了过户的重要手续而首付不能冻结做法显然对我照成不利,在我的要求下,对不能冻结的首付款立即转会。银行审批未成功的原因是:由于宋的资料不全。 从2010年8月签订合同开始至2011年5月底长达9个月,银行对宋的贷款材料才审批好,我立即于2011年5月31给宋过户成功房产证,6月11号首付款11万冻结(之前暂收的8万押金转回到宋的账上冻结)。房产过户也已70多天,一分钱没到我账上。银行的答复是:——由于宏观调控,贷款额度有限,二手房放贷停止。只能向市级争取,究竟什么时间落实我的房款(含首付)不能确定。 我是坚持到审批成功、冻结首付这一刻立即完成过户最后手续,但整整一年是迟迟等不到早已贬值的房款。 房价由2010年8月的2960元/平方涨到4580元/平方,房产证已是宋的并压在银行,房子和首付(宋冻结的账户上)都在为宋生钱,而我因此失去了用这笔售房款在去年低房价时买房的机会,遭受了约17万损失,十分气愤。只有求助于法律。2011年8月8日,宋在我的坚持下打了一张贰拾柒万购房款欠条(总房款)。 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将房产证判回?我是否因要遭受大损失。
想购买法院拍卖的一套房产,这个房产是法院强制执行一个骗子的房产,可是由于这个骗子没有还完贷款,现在的房产证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存在疑义,由于开发商在其他区的法院进行了起诉,所以两家法院都想先把这个房子拍卖掉。法院将要强制执行这处房产,我购买这个房产能否顺利办房产证?我需要注意什么?其中需要交纳什么费
法院判决了,被执行人跑了,现在由其儿子继承被判决的房产,是否可以追回?
1997年,我承办了我们这边的一个店面工程。工程完工后,业主还欠我10000元的工程款,一直不还。1999年我到法院上述,法院判决了业主要还款,拖延的时间,利息照算。但后来业主跑路了,人找不到。现在我当初建的店面,一直由业主的儿子在使用(业主的儿子继承的这套店面)。法院判决现在都过了这么多年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
最近看上了个法院拍卖的房子,可是没有房产证,请问是否可以买?(好像是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后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现在整个小区都没有房产证,08年第一批进住的也没有,拍卖方说开发商正在办理可能明年十月能办下来。 1、不知道这样的房子买入是否安全? 2、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否需要与拍卖方或者开发商签订房产证承诺
我是一个离异女士,夫离子亡后,一个人没上班,就是靠运作股票赚点生活费,与世无争生活几年。今年找了个男友相处,因为邻里之间,谈论一些是非;我远离人群一个生活了两个月,十一月初,三个女人合谋欺凌于我,在我家里打人并持刀想行凶与打东西,诱发我的忧郁症发作;这二十天以来,我想尽办法旅游散心还是没法去除心中的
法院判决原被告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我们是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分割断房产
最近我姐起诉分割离婚财产官司,我姐要求双方协商或者竞买两处房产,不要求评估或者拍卖。被告方则一直不成承认诉争房产有我姐的份。 最后法院没有叫我姐与被告协商或者竞买,而称房屋是整体,分割断了影响其价值,就判决我姐姐与她前夫共有的两处房产为二人各占一半份额。这样没有把房产分断对大家都不方便,会在以后的管
*******法院已经判决离婚,是否还可以通过申诉,要回被骗彩礼****
女方骗取彩礼2万元,婚姻期间:女方拒绝同房,并肆意谩骂殴打男方,男方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男方为了尽快离婚,只能“放弃”要回彩礼的请求,因此女方才同意离婚。 请教各位律师: 1,男方是否可以通过“申诉”要回被骗彩礼。 2,如果男方“申诉”,原先法院的“判决书”是否 会作废。
99年我爸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罐头厂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给原告货款27万;2、第三人陈勇(我爸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给被告罐头厂在其承包租赁期间内的债务(即欠原告的货款)27万。 请问如果罐头厂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是否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我妈妈的房产(夫妻共同债务),罐头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