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的一天,甲到某洗浴中心澡堂洗浴,当时喝醉酒,在睡了一觉起来发现手机丢了,(其间他挪过几个躺的地方)之后一觉醒来发现手机丢了,被一个工作人员捡到了,但是工作人员不知道这个手机是他的,便带回家,期间手机也未有响起过。也未接到失主或与失主有关的其他人打过电话,过了没多久,失主去洗浴中心调查,可那位工作人员也并不知道他有来做过调查,而且事情也过去了2-3个月,之后警察找那位工作人员做调查,(当时警察是坐着失主的车一起去找的那位工作人员的家人还哄骗其家人把手机交出来就算了,但是确实不是偷窃的,为何警察可以独断独行,就因为他认识失主吗)警察拖了将近一个月一口咬定是那位工作人员偷了失主的手机,现在已经立案,调查结果也说是工作人员,那位工作人员确实没有偷手机(现怀疑可能跟警察认识)那位工作人员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在那位工作人员家人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那位失主跟警察说事情办好了给他打电话,调查期间警察接过几个电话,其中一个电话好像是那个失主要请警察吃饭,因为当时那位工作人员的家人没有手机无法提供录音(手机被警察收到包包里去了,那个手机是那位工作人员家人自己个人的手机)
几个12.3岁的小孩在今年连续三次进入我家,打碎玻璃撬坏锁,第三次时被人看见且小孩承认犯罪事实,但其家属不愿赔偿,该怎么办? 协商不成,有没有那条法律写明了该怎么办的
有人利用市长信箱,所谓的正规途径,对我诬告,诽谤,内容特别恶劣。而且连续了很多次,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伤害,我想咨询能否将这种人查出来对其处罚
合租人拿了我的电脑,悄然失踪,后又承认电脑为她所拿但有损坏无法维修,但又无能力赔偿。现在又逃逸在外,我该怎么办?
我的哥哥25岁,数年前在一网吧上网,一时糊涂企图盗窃网吧一台优派19寸液晶显示器和电脑,被派出所给我了份[取保候审通知书],现已过4年,该怎么办?
因为一些事情,对方逃避我不肯面对负责任,我拿了他的东西告诉他朋让他转告对方来找我,第二天发信息威胁我归还,可是自己不面对我,威胁我说这个是盗窃,算得上吗?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这样不负责任的人对他的错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