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辆A(小轿车经过鉴定此车符合标准)与一机动车B(三轮车类型经鉴定属于摩托车机动车,该车前轮制动失灵并且装有货物) 2车同向,3条道路(1最左边机动车道,2机动车道,3非机动车道)现A在2道(机动车道,在B的前面)B在3道(非机动车道),2车一前一后行驶(2车相距有段距离),前方A车右边转(已经打方向灯,并已看望没发现B车),转入后,直行 6 ,7米后听见,后面碰的一声下车观看,B车在转弯口处倒地,2车相距6,7米。后经过鉴定A车无伤痕切符合标准,B车属于机动车,前车机动失灵不符合标准,请问这样A车有责任吗??
甲方撞了已方的车。是追尾。甲方当时自己也受了伤。自行离开事故现场 去医院就诊。现在交警责任认定书已判甲方全责。像这样的情况甲方的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呢? 还有已方已经入院。乙方入院所须的 治疗费用是否应该由保险公司先承担垫付呢。 还有双方的车辆都已经在4S店修理。请问提车时 费用是先由甲方支付 还是保险
货车A夜间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
货车A夜间在高速路上撞到爆胎并停靠在紧急停车道内的货车B(货车B在车尾50米处放置了警示标志),造成货车A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现在公安机构已经划分了事故责任,货车A百分之七十责任,货车B百分之三十责任。请问这样的责任划分合理吗,有无改变可能? 我是货车B方。
我在一所公办学校当合同制的老师,当时学校给我们订立的合同是3年的有效期,从2009年9月-2012年9月,但是现在学校要提前解除合同,现在只给我们2个月的经济补偿,我们每周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6:50-22:00,周六6:50-12:00,周日19:00-22:00,我想知道这样的工作时间,我们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单位补发我们
我们是经销商,现有个新进的产品厂家,来找我们的是他的一个营销公司(营销公司和厂家是独立核算的,资质什么的全都是独立的),供货给我们的是厂家,合同有指厂家,且附件价格表什么的,都是厂家的格式文件,接待我们考察的也是厂家,但是与我们合同签字方是这个营销公司,这个以后可能会发生经济或者一些责任纠纷吗?是否
本人在职,于6月参加一公司面试,面试过程中此公司给予我口头确认通过面试,且通知我一个月内参加体检,并给予体检单,及入职时所需各种资料单。 我当即向原公司提出离职,但在今日,我向新公司咨询入职事宜时,该公司告知我面试未通过。 导致我原公司已开出退工单,新公司无着落,请问能不能申请仲裁?
你好!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本人与6月26日下午5:30-6:30的下班时间段骑电动车出厂办私事,在回厂的途中撞在了厂区的墙上。请问这样地情况是否算公伤?
公司先是改名称,现在又要迁址(公司名称改过以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去新的场址也不签订新合同。我们不愿意跟随公司去新的场址,现在公司又拿出好多补贴出来吸引员工过去,比如交通费,住房补贴什么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员工还是不愿意去,那我们在法律上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去北京玩的时候和一网友见面,在我不情愿的条件下和我发生性关系。后来因为怕丢人一直隐瞒。但是最近发怀孕了,孩子都四个月了我才发现,他也不愿意负责。直接拉黑我的QQ和手机。我现在是否可以告他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