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泰州市许庄三星装潢电镀厂的一名员工。本厂面临拆迁,工厂未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们交保险。自从2000年就进入本厂。在这个高污染高腐蚀的环境下工作,从而留下职业病。而且工厂不再继续生产,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我们员工应得到什么补偿?
我们是顺义仁和镇一个村办小厂的工人,现在村里拆迁,工厂已停产,厂里只把我们的工资结清,其它都没有了。 我在这个厂里已经工作了十五年以上,现在被拆除,工作没有了。厂领导事先也没有通知我们去别处找工作,直到停产也没有正式通知我们。而且在工作期间也从没有给我们上过保险,我想请教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我们
我1999年离职,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在原来单位职务是副厂长(工厂当时是乡镇单位属于南汇区下沙镇政府,副厂长是厂长任命的,没有政府红头文件。)现在原来单位要拆迁,像我这样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时也没有发放安置费,是否可以索要?或者还有没有其他补偿? 另外,工厂本来是属于下沙镇政府所有,后来资本转让实际
工厂突然卖给了开发商,厂里停工了,为了得到自身的保障,我们去了管委会,可是厂长知道后去警告我们不要再去管委会闹事,我们只是根据劳动法保障自己的利益有什么不对吗?终于在我们无数次去管委会之后,厂长松口了,说这个厂会再其他的地方重建,在重建这段时间,每个月给我们4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是这钱必须在厂里开
有一间1980年建造的20平左右房屋。由于当年没有办证,所以现在成为了违章建筑。去当地政府咨询,说是只要让邻居证明确实是80年造的,就可以有。 那么请问像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拿到补偿款及安置房吗?? 此房现有一家四口居住(父亲,母亲,我,丈夫),父母在它处没有其它房屋。如果给予补偿的话,是怎么来算的??因为此
我们当地宅基地附近房价一个平方已达8000元,父母育三个女儿,其中一个女人离异礴小孩在家,另一女儿与小孩也住在家里,户口都在家中,现在要拆迁,人口数怎么算?宅基地上的三层房产是否都应按现行房价给予补偿?
我老父亲原先宿舍发了一套宿舍,由于是棚户区,没有房改,没得到产权证。我们在这住了30年了,现在要拆迁了,我们能得到房改过房子的一样赔偿吗?如果地产开发公司与我父亲的单位购得那套宿舍的所有权,能强制拆迁我们的房子吗? 不知道有没有居住30年自然产权的说法
我爷没走之前说房子给我,在1991年户口迁入,在1999年房改的时候我奶把房子产权买下(我爷已经去世)。 当时我已经18岁,在大连共同人居住人人订单上签字,同意我奶买产权, 我奶也在认订单上签字,保证共同居住人我的居住权. 今年3月我奶去世,留下遗嘱我爸5个兄弟平分。 没有提到我, 现在除了我爸其他4个人想卖房子,我想
我家建房时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子建好后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即将拆迁,请问我能否获得与其他房屋所有人相同的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