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们是97年结婚、04年他父亲死亡、没有遗书遗嘱、是旧里私房。06年我们离婚了、09年4月该房动迁、他家有妈妈、哥哥、妹妹、他妈得到44.13平方的货币补偿、哥哥、前夫、妹妹都分别得到8.83平方的货币补偿、我们房子总面积是70.6平方、一证三户、(妹妹拿的等于是遗产平方)、我们这一户口簿里有五人、引进三人、共八人、前夫拿了三室一厅(引进二人)、前夫女儿拿了二室一厅(引进一人)、我和前夫表妹没有得到房子、但也算我们是安置人口、今年5月我起诉了前夫、要求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他继承的房子现在动迁了、法官说动迁协议上没有写继承二字、我说协议上写明8.83平方货币补偿就是继承的房子平方、法官说没有写清楚不能做为遗产官司打、还劝说我撒诉算了、后又说如果我要继续打下去就让我变更起诉、起诉所有在他家里享有动迁安置的人口、包括被引进的人、请问律师、这个案子需要这么复杂吗?法官问我 怎么知道前夫已经 继承了他父亲的房产一部分、 我被问了自己都糊涂了、我说房子拆迁了、协议书上写明我前夫所得该房产的8.83平方的货币补偿款啊、这就是继承的那部分、法官说没写继承就不能分割、哎!我不知道了、请问律师我怎么回答法官了(该法官说的话跟我前夫上星期在外面说的话一样、前夫在外面说我这官司肯定要输、打不赢的)、请问律师、我事实这么清楚为什么法官这样刁难我、法官给我最后通牒是在9月5日、到时候什么负法律责任的、我被吓了只顾哭什么都没听进去。谢谢律师帮帮我、谢谢!
你好,贾律师! 我是一名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现有关于继承放弃和转继承的相关问题咨询。 案件事实:我爷爷(奶奶于94年逝世无遗产)有7个子女,3男4女,其中第5个儿子于1997年死亡(无子女,无配偶,无遗产),爷爷于2002年2月去世(此时还有六个子女,2男4女。),我的父亲是老四于2005年12月去世。 爷爷去世前
外公去世,母亲也已去世,我按法定继承母亲的份额,如何在产权证上增加我的名字?
房产为和外公共有 外公外婆先去世,然后母亲也去世。 外公共有6个子女(三个舅舅、两个阿姨和我的母亲) 现要二舅舅起诉所有继承人。 因现在该房屋由三舅舅一家住着,二舅舅都希望将应继承的产权折换成现金。 不知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在房产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 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我是独生女,父亲已去世多年,现母亲健在。我结婚时把户口签到婆家了,我和我妈户口没在一起,我现在用否把户口迁回我妈那?不迁的话,会否影响将来的继承关系? 因为,妈妈现在年龄也大了。
只要是亲生子女都有继承权吗?送养出去的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吗?如果一直接受父母的经济给予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吗?送养出去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什么?请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析 都知道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送养出去的子女和私生子在权利义务上有区别吗?送养有没有无效的情况?比如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
我父亲几年前过世留下一所房产,户主是我父亲,家中我为长子,还有继母和继母所生的女儿。父亲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请问我可以得到部分房产的分割吗?另外继母有权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么?
您好!我是在早晨上班时,所乘坐的公交车与前车追尾,将我在车内摔伤。工伤休息期间,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开诊断书吗?我现在的工资是保险公司给支付的,跟公交公司交涉时,他们是否还需要支付我这段时间的误工工资?
各位律师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百忙之中看我的问题 我父亲于前年去世 去世前留有遗嘱 但遗嘱未公正 遗嘱是圆珠笔写的 不知道是否有效 现有一房产涉及到继承的问题 遗嘱写明 此房产归我母亲所有 现有法定继承人 母亲 奶奶 我 姑姑 我的问题是: 1、如果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我母亲是否还需缴纳其他费用?(
房产证名字是我奶奶的(我爷爷也健在),但是当时是我父亲出资建造的,由于父亲和我自己的户口都没在老家,所以用我奶奶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奶奶想把房子一部分过户到我名下,还有一部分给她养老用,等她百年后再让我继承。现在房子快要拆迁了,拆迁办说我户口没和我奶奶一起不能过户。房产证名字不能做我的话,我奶奶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