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问律师法定继承问题
问律师法定继承问题 事情经过:我们是97年结婚、04年他父亲死亡、没有遗书遗嘱、是旧里私房。06年我们离婚了、09年4月该房动迁、他家有妈妈、哥哥、妹妹、他妈得到44.13平方的货币补偿、哥哥、前夫、妹妹都分别得到8.83平方的货币补偿、我们房子总面积是70.6平方、一证三户、(妹妹拿的等于是遗产平方)、我们这一户口簿里有五人、引进三人、共八人、前夫拿了三室一厅(引进二人)、前夫女儿拿了二室一厅(引进一人)、我和前夫表妹没有得到房子、但也算我们是安置人口、今年5月我起诉了前夫、要求分割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他继承的房子现在动迁了、法官说动迁协议上没有写继承二字、我说协议上写明8.83平方货币补偿就是继承的房子平方、法官说没有写清楚不能做为遗产官司打、还劝说我撒诉算了、后又说如果我要继续打下去就让我变更起诉、起诉所有在他家里享有动迁安置的人口、包括被引进的人、请问律师、这个案子需要这么复杂吗?法官问我 怎么知道前夫已经 继承了他父亲的房产一部分、 我被问了自己都糊涂了、我说房子拆迁了、协议书上写明我前夫所得该房产的8.83平方的货币补偿款啊、这就是继承的那部分、法官说没写继承就不能分割、哎!我不知道了、请问律师我怎么回答法官了(该法官说的话跟我前夫上星期在外面说的话一样、前夫在外面说我这官司肯定要输、打不赢的)、请问律师、我事实这么清楚为什么法官这样刁难我、法官给我最后通牒是在9月5日、到时候什么负法律责任的、我被吓了只顾哭什么都没听进去。谢谢律师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JAtjd……(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09-08-2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