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处办理的继承房产公正书未经过核实就给于办理我想撤销公正但是公证处不予办理
我于84年过继给伯父做养子但未办理过继手续,但在84年底在养父母单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有当时办理时的双方单位的盖章申请及独生子女证的编号),养父单位的档案也有记载我和他的关系为父子。养父于92年去世,我于93年当兵就到亲生父母那居住至今(当时是伯父要我到他家当继子的,他们夫妻为我的事情打过很多回架,所以养父去世后我就回到自己家)。伯母于95年仔公证处立下公正书说他膝下无子女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我为这事到公正处找到公证处的公正员把我的资料拿给他看,他也到养父母单位了解和查询档案资料,都与我所述事实符合。找到伯母单位的领导也说当时伯母单位出的无子女证明他们不知情他们也知道他有养子一事,因为伯母和他们办理这个人的关系较好并说我当时和伯母吵了一大架已经不来往所以出具了无子女的证明,单位说是个人行为,盖章他们不知情。(公证处的公正员听说我们有异议他也去找单位领导他们也是这样讲的)现在我想撤销公正书,但是公正处不给予办理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办,仔伯父档案里白字黑字在的东西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东西为什么就不能说明呢?请高手支招我该如何办呢??我不胜感激!!
我爸爸去世了`我想继承房产,妈妈也同意了`然后我就办理的相关的所有手续,公证处说需要下去核查·可是都
我爸爸去世了`我想继承房产,妈妈也同意了`然后我就办理的相关的所有手续,公证处说需要下去核查·可是都快1个月了还是没有回应?请问这个核查需要多长时间·有规定吗?
我日前在广州花都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但工作人员说费用按评估价的2%收取,我一听就晕了,光办一份公正书就要花上万块钱,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收费有明文规定的吗?谢谢!
2009年12月1日!父母双方和我来到公证处公正把母亲名下的房产赠与给我结婚用!公证书上并没有写其他的附加条件!房产需要我自己过户!由于过户需要费用,而且房型也不好!所以我卖了!现在钱已经在我户头里了!(已被法院冻结)由于父母是再婚的!父母以前有房子!因为拆迁补偿钱没给分房!父亲现在就说他无家可归,要我把自
祖上遗留私房拆迁,分的还迁房,家族商定为本人父亲所有,但当时未公证、也未办理房产证,现在能否通过办理继承公证办理房产证。
我的父亲先于母亲去世,已故母亲在湖北荆州有房产一处,现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父母生有二女三男,我为长子,18岁参军后在部队干了26年,转业后也未能回到父母身边。父母身边只有我大弟弟一人,在父母亲病重期间均由他照顾。现我们其它兄弟姐妹均自愿放弃该处房产的继承权,需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申明公证,请问:1.我现
我父母给我一套房子,先以赠与的方式给我个人,我想如果我有不测,那还要和我配偶分摊,这样对我父母太不公平。请律师帮我想个办法。 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办理房产赠与手续,不能办房产遗嘱吗?
我在实际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中,没有找到法律、法规规定:继承房产必须经过公证的规定。房产登记部门是履行登记备案的部门,看合同、协议和证明的审查是正常的,要求当事人必须进行公证继承权是不是节外生枝呢?公证办理继承事项只是他们公正机构可以办理申请公证的业务事项,并不是公证法第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