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着可以转让现有人来转房东又不让转,说只能在合同到期时间内转,我只有两个月房租就到期了
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正式转让店面,所以只能以个人转让。备注如下:人员分为:甲方、乙方、丙方,甲方为店面的产权人,在之前乙方向甲方以亲戚的关系转下了该店面的使用权,声明该店面不能在次转让于其他人。现丙方(本人)和乙方谈妥,转让该店面使用权利,转让时间无限制(除非当地政府通告拆迁或产权人收回)另保证6年绝
两个月前,我转了一家餐厅,当时签订了转让协议,包话店里所有设施以及他上一任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一块转的,但是后来我们去办营业执照时,代办营业执照的人跟我们说原来的营业执照必须叫他们先注销,我们才能办新的,后来叫他们拿回去注销了,但是一直没有去注销,后来工商局又告诉我他们没有注销我们也可以办,后面又
两个月前,我转了一家餐厅,当时签订了转让协议,包话店里所有设施以及他上一任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一块转的,但是后来我们去办营业执照时,代办营业执照的人跟我们说原来的营业执照必须叫他们先注销,我们才能办新的,后来叫他们拿回去注销了,但是一直没有去注销,后来工商局又告诉我他们没有注销我们也可以办,后面又
两个月前,我转了一家餐厅,当时签订了转让协议,包话店里所有设施以及他上一任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一块转的,但是后来我们去办营业执照时,代办营业执照的人跟我们说原来的营业执照必须叫他们先注销,我们才能办新的,后来叫他们拿回去注销了,但是一直没有去注销,后来工商局又告诉我他们没有注销我们也可以办,后面又
出租方:林场员工 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一下简称乙方) 林场于2009年6月28日将林场大厦店面投标给本场职工经营,甲方中标7号店面,由于未选好经营项目,现将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7号店面承租给乙方使用,租凭期为5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出租方:林场员工 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一下简称乙方) 林场于2009年6月28日将林场大厦店面投标给本场职工经营,甲方中标7号店面,由于未选好经营项目,现将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7号店面承租给乙方使用,租凭期为5年(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
你好 我转了个店面房 定金交了五万元 二房东的合同到2012年7月14日 我们现在要求见房东和房东在签至少2年的合同(因为本钱大1年半的时间我根本赚不出)可是现在二房东坚决要和他签好合同付好钱在见一房东 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是不是应该坚持见一房东
四月一日房东同意转租,年底到期。五月十三日去签租房合同时,房东提出要卖了,房东不允许转让。怎么办?
店面转让收了定金800元(有写定金收条),没有签合同,要怎么赔偿对方?
店面转让收了定金(有写定金收条给对方),没有签合同,因特殊原因签约前一天决定不转,现对方要求除1600元的违约金外,另额外赔偿4千多元损失,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要怎么赔偿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