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14号与中介签订的房屋意向合约,24号正式和对方签订合约,并当场把17万首付款给对方,总房款是56万。 这套房子是这样的,上家是今年5月份买的,但是现在想卖掉,但是里面有银行贷款39万,他向抵押13W,我给对方首付17万首付款,上家拿其中的13万还他向抵押。 在这项合同中,附加条款是:银行贷款转到我头上,其中的4.5%的钱是我出的,银行违约金由上家出,双方中介费我出。 因为当时中介说8月的契税可能上调,于是叫我先去交易中心出了5600元的契税钱。 然后开始办贷款,并且找担保公司,在贷款过程中,银行认为我方贷款是可以的,但是上家的转贷款可能有点问题,于是我付了好处费。但是前几天中介告诉我银行收到匿名电话举报,于是银行不给批了(我们怀疑是上家干)。这几天中介又找了个银行,但是为了以防万一,所以要求上家做一张委托协议。但是上家不同意,一定要亲自去,说不放心。但是中介又担心再次被举报就没银行高兴了。所以现在中介和上家也在闹僵中。 合同规定9月30号之前,房屋还没交易成功,我方未交付钱款给上家,就付20%违约金。但是若上家未交付房屋给我方,上家付我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因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其中,我方有文件交易合同一份,对方已收款17万的签字单子一张。 我想问下,如果这样打官司,我会不会赢这场官司,并且其中的其中的契税由谁赔偿给我,如果胜诉的话,对方17万拿不出来这么办,能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拍卖这套房子,还是只是判对方拿张借条给我,望法律高手作答,回答详细的话我会另加分
我是卖方,今天中介通知说银行批贷,可以过户了。 但是目前我只能看到批贷函的复印件,而且发现批贷函上完全没有我(卖方)的信息,基本内容就是说银行同意批贷给贷款人(买方),有具体买方的姓名、贷款额等。 这个东西对于卖方没什么证明意义啊!!! 请问如何确保尾款能够顺利到我账户呢? 一般买卖二手房都是这样
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中一条关于转按揭的处理,懂的回答下,谢谢
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房子里有银行贷款,通过中介联系银行进行转按揭贷款,但是被上家以匿名电话破坏。但是无法证明是上家的。 下面是居间协议中的一条条款: 3.3.8:若银行转按揭(若有)不成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首期房价款提前偿还甲方贷款余额(若有不足,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若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付甲方),乙
甲现住一套房子,房本是其父名字,但其父已经去世,且没有遗嘱,家有母亲和弟弟,甲现想卖掉这套房子。请问:甲先去公证处将这套房子公证到自己名下,然后和我签买卖协议,这时交首款2万,之后他把房本给我让我去办理过户,过完户付清余款。请问这样的程序是否有风险?后续是否会有纠纷?
我近日通过中介与卖方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交了定金.开始中介说单位开工资证明后去银行批贷.但现在中介非说卖方尾款没结,银行没法解压,在没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让我们将首付款打给卖方,说是那房解压后我们才能申请批贷??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9月2日与一买房人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卖于该人。房价为36万元。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收了买房人2万元定金。期间,买房人以种种理由推迟交房款。2010年10月7日,购房人电话讲,他不要该房产了。我想到法院起诉。我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我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想买一个二手房但要推迟一个月过户,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交齐首付款后到过户之前这一个月内,我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房主拿到首付款后反悔或拿到首付款后再用房产证做其他交易等?如需要,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买二手房以和房东签了合同,如一方违约必受法律责任,但合同上没注名违约金是多少,房价是二十万我已附十九万,还有一万过户后附清,有收条,他拿我钱去买了房子现在又要来退我的房子,我想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已
你好,我是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外地人,最近在订购一套二手房。不过房子是拆迁房,而房子又是第一个房东(产权人)卖给现在我要发生买卖关系的第二房东(产权人的朋友)的,我现在比较喜欢这套房子,请问签订合同中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法律纠纷呢?非常感谢,问题很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