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购买了套二手房,此房前2任业主拖欠07年1月至11年6月的物业水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共计6020元,现在物业欲对我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前2任业主还清所拖欠的费用,请问物业这么做合法吗?如果物业真对我实施停水、停电,我是否可以提出诉讼?
本人2007年10月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住宅,一直未装修入住,现在房子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要全额收取2007年-2009年物业管理费,请问物业公司这一要求是否合理,我应该缴纳多少物业管理费,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如果我已经全额缴纳了,能要回一部分吗?
我是2009年3月买的房子,跟卖方商定是2009年5月18日交房。但前房时前业主在物业公司拖欠了物业费,并拒绝交纳,因而物业公司拒绝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说必须等前业主交纳物业费后,才与我签订合同。我想请问两个问题: 1、前业主这种行为是否算与我正式交房了? 2、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与我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因与租户解除了租赁合同,但租户一直未搬离,业主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停水停电,物业是否有义务按要求执行?如果物业不做的话业主可以怎么办?
2005年入住的时候,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负责人通知说暂时不用物业费,原因没有告知。后得知物业于9-12号楼的业主有矛盾,9-12号楼业主已自制。而且,一直是临时电,到了夏天总是突然断电。安全隐患很大,小区内经常发生盗窃案件。2008年就在保安室旁边楼栋内丢失电动车(楼栋门有锁)。2009年物业私自在业主出入的
求咨询~~开发商代收了物业维修基金~~现在国家规定改变 却要业主补交费用~~
2010年7月31号 我们小区的4栋交了房~~当时我们业主都交了房子总价的三个点的物业维修基金 ,计8000多元~~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但是今天开发商突然通知业主~~说现在国家政策改变~~要按120元每平的标准来交维修基金!等于是现在要收1万多元~~要求我们补交2000多块~~业主们都很气愤!因为我们在收房的时候就已经把维修基
我们所处的小区是将近20年的老楼,最近物业公司打出通知,声称小区多数业主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用,以没有足够资金支付物业雇佣的工人工资为由,终止了对我们小区的合同与服务。在这里说一下,我们部分业主是不拖欠物业分文的,难道只凭物业一张所谓的通知就可以终止合同,单方面解脱合约可以么?面对现在的状况我们业主应该
2007年11月在衡阳火车东站购商铺一间,房地产卖铺后自聘为该商场物业公司,自开业一年时间,商场生意一直红火,但由于公司多次管理不善,从而让商场走上萧条,现如今公司费用照收不管事,请问业主如何利用法律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