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因下大雨,自家阳台下水堵塞而引起客厅大面积积水,并滴漏到楼下住户客厅,引起的赔偿纠纷,楼上说是天灾人祸,自己都是受害者,不应承担楼下的装修赔偿?此说法有无道理?楼下的住户应该怎么维权?
我有一公产房屋(6楼)租给他人居住已四个多月了。于10月26日供暖前试水由于租房者(称住户)家中没有留人暖气漏水造成5楼、4楼家中进水(4、5楼家中也没有留人)给5、4楼家中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教此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楼上住户卫生间漏水渗入我家卫生间顶部和墙面,如果通过诉讼可以哪些法律条款维权?
您好!我应该依据哪些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 我家住5楼,6楼住户私自更改卫生间管道,或是其他不确定原因,导致同6楼卫生间一直有水流入到我家的卫生间,水量不大,但一直渗入我家卫生间顶部和卧室墙面,导致墙面脱落,我曾多次找到楼上住户希望他们能自行维修解决,但楼上住户考虑到他需要将卫生间地面破损后才能维修,一
2006年入住的楼房,不久楼下就说卫生间漏水,找人咨询后得知,是卫生间防漏质量不过关。弄得我们都一直不敢洗澡。通上暖气后,楼下住户又反应,一间卧室房顶渗水,可能是pvc管沙眼所致,让我们维修。我们凭什么要修?是我们的责任吗?郁闷,头痛!
律师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的暖气是物业统一安置的,没有进行过改装,今年已经十多年了。某天家里没人的时候,暖气由于时间长锈透了,突然向外喷水,结果导致楼下墙面及地板受损。现在楼下希望我们全权负责赔偿损失,物业也说是我们疏忽大意。但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请问您觉得该怎么处理?谢谢~
楼上卧室地下暖气管道漏水,把我家房顶墙皮泡掉一大片,暖气维修还在第2个保修期内,经物业协调,施工方也同意维修,还答应给予一定补偿,因楼上家没有责任,就是拒绝维修,如果到了第3个采暖期,我家肯定就泡汤了,我该怎么办?
2010年3月至4月楼上装修(我们小区是新小区),当时我家也在装修,暖气并没有漏水(乌鲁木齐在2010年3月22日停暖,装修并没有完成)。在2010年10月再通暖气时楼上暖气阀漏水了,楼下的餐厅顶部受损,当时楼上的找来装修工修理,只是涂抹了一下,干了以后一些地方的皮都快掉了,再次找楼上,楼上说今年天气暖和了在修理。今
我们住七楼,八楼经常漏水,原因一是八楼经常停水,厨房水池常流水,出水处不通,导致楼下经常漏水,协商无效;二是阳台遮阳棚被风吹坏倒灌水近一周,楼上无动于终,仍其漫水,没补救措施,请求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