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3月到公司任职,至今已有近3年半,现公司要关闭,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赔偿员工工作年限*月工资。可是我们没有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赔偿只赔一个月工资的话,请问我们要怎么办呢。
我从09年3月在一家公司做推广工作至今,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现在公司说我自动离职,我能得到赔偿
他在成都没有注册,而公司总部在北京,我改怎么索赔啊!
本人是2003年9月26号带此公司上班的,第一次合同是2003.10.1到2005.9.30,第二次合同是2005.10.1到2008年9.30号,第三次合同是2008.10.1到2010年9.30号,由于公司厂长打击报复,9.30号将不会和我继续签订合同。即合同终止。我想了解,合同终止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问 题: 我于1991年10 月参加工作,在工厂上班。2003年企业改制,由另一家公司接手。老厂于2004年宣布破产清算。在此期间,我一直在工厂上班,失业证一直在新公司存放,从未领取过失业金。2010年,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半停产,公司就开会宣布,不愿上班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协助办理失业,并按每工作一年按800
我是06年8月到现就职公司,今年8月公司因经营原因提前和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关于遣散费该怎么计算,公司要怎样赔偿我?麻烦请详细解答一下 还有个问题,从我到公司上班以来,一直没有休过年假,请问关于年假部分公司又该怎么补偿我呢?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