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合同 甲方 唐山某公司 乙方 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合同期内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出的条款。 一、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 本合同为5年,生效日期为2007年6月1日,失效日期为X年X月X日。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略 2略 3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有遵守甲方纪律的义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略 2略 3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业务技术的有关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薪酬 此项略 五 社会保险福利 此项略 六劳动纪律 1乙方需要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纪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思想和职业业务技能。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重要的一条)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上级批准,企业转产,调整结构和生产任务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4职工退休,此合同自行终止。 5职工被辞退或犯罪,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并办理解除手续。 6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接触。 7乙方有下种情形之一,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01在试用期,证明不符条件 02略 03乙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告知甲方。 八 违约责任 (重要的一条) 1终止、解除合同对职工经济补偿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签订,即具备法律效力,凡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3下种情形之一,甲方应按下属标准对乙方进行补偿。 01略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损失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对甲方赔偿下列损失: 01招收录用该职工所支付的费用! 02对生产造成损失的 03在试用期以外为该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若双方另有约定可按约定办理。 04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05乙方解除合同,凡由甲方出自培训招收的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和招收费,其标准为服务每满一年按培训费用和招收费总额的20%.服务2年不再赔偿。 0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对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劳动争议处理、调解 01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调解,或向XX市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前60日提起仲裁。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互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互执行。 2甲乙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01甲方补充条款---在履行此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每提前1年缴纳1000元,不足一年也需缴纳1000元! 鉴证机构印证(有个XX市xx区的大红印章,但没有填写具体鉴证日期)。
求助!!!请您帮我看看这份劳动合同有没什么漏洞?对我有什么不利?
你好,我是一个出门在外的打工崽,由于不懂法律,又怕上当受骗,请您帮我看看这份劳动合同有没什么漏洞?对我有什么不利?(备注:法定代表人跟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不一样)不知道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0 年 月 日签订: 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茵 姓名:
本人是有试用期不满和 不合格 公司提出辞职 我辞职已经有22天了当我去别的企业面试发现劳动合同未解除 请问公司要赔偿那些损失。。。
进一家鞋厂工作了一个多月《该公司有300人左右》,目前想辞,但是公司说要等一个月、而且辞职先说的时间到了,公司的工资结算只按80%,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来拿回我全部工资吗?如果未辞职的人、想辞职要等一个月吗?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
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十年,请问我跟公司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辞职跟我提出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在10月7日进入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26号提交的辞职申请。29号下班后 填写了员工离职单,今天就没去了,老板打电话说让我回去上班,说是公司规定要辞职30天后才能走,不然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只有一张进公司的时候开的押金收据,请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要回工资吗?
我在一家家纺企业做缝纫机修,在厂里上班有7个多月了,到现在厂里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厂里为了应付客户验厂,和我们签订了一份空白合同,其他的都由厂里自己任意去填的。合同就只有两份。厂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当初老板和我讲的每个月2800元,但只月发2500元,其他的钱到过年一起发给我。但是我现在要换厂,老板
是否还需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我在此公司到年底工作3年零3个月,每次签合同都是要到5月以后才按1月1号开始签订1年的。如果我到期的时候直接不续签的话办理离职手续可否?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应该给我多少赔偿? 如果公司不提前1个月告知续签与否,我可否也不提出?直接到到期时候走人?
员工工作5年,每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累计五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企业可以不再与该员工续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