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人生有一儿一女,儿子二十几岁未结婚就死了,女儿生有二个孙女。大孙女的一个女儿过继给房屋主人的儿子。房屋主人的小孙女的小孩有权继承房屋吗?(死亡顺序 1屋主儿子 2屋主 3屋主老婆 4屋主女婿 5屋主女儿 6小孙女婿 7小孙女) 关系表 屋主夫妇 儿子未婚 女儿 女婿
我家三兄弟,在2004年,父母考虑弟兄都成家立业了,该分家了,我两个哥哥都在单位工作,我也在外地上班,于是写了一份分房协议,协议写明我将我家房屋按当时房价计算为9万元,我们三兄弟按1/3分,我补给两哥哥6万元,房屋产权归我,当时没写明父母的居住问题,父母也一直跟着我住,现在我有经济困难,要将房子卖掉,可是父
房屋拆迁前产权是父亲的,儿子结婚后和父亲共同居住,后来住房被拆迁,买新房时,拆迁补偿款不够买新房钱,父亲是老人,不能贷款。由儿子贷了一部分补足,由于买房人才能贷款,房契只能写儿子的名子,父亲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未借给儿子,新房是共同财产,共同居住。儿子要离婚,父亲的财产权利如何保障?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老人过身后,留下一处房产,她有两个女儿,其中大女儿的丈夫与儿子与老人同在一个户口本,老人生前也是由此人赡养。 如今请问各位,大女儿如何继承这处房产,谢谢各位!
律师: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从5岁开始就抱养给自己的亲姨妈和姨爹姨妈。去年我姨妈去死了。从生病到去世及安葬的事情都是我出钱办理的。姨爹今年85岁了。想把现在的房子赠送给我。是在双方志愿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理。但是公证处为什么会不给办理呐。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办理。不办理的理由是什么?谢
老人85岁,退休干部,无子女,18年前再婚,后老伴有三子一女,独立生活。老人婚前有一房子,在婚后卖12万又买了一处22万住宅,后老伴女儿称当时也出资购房。婚后所有生活费用都由老人承担,包括后老伴的医疗费用。当时他们商议,现住房谁后过世就留给谁。今年四月后老伴因病去世,半个月后老人也去世了。去世时写个纸条说钱
我爷爷过世好几年了,今年我打算把房产过户到我奶奶名下,可是去公正那里他们说要我爷爷父母的死亡证明,但是我爷爷的父母都是在解放之前就没了的人,连我奶奶都没见过,我们现在拿不出来证明,公证处就不给公正,请问他们这么做对吗,我该怎么做
请问律师:我舅舅死后,姥姥、老妗和表妹(未成年)对于我舅舅拥有的未购买的家属房应该如何分配?房子是由于我姥姥的原因才分给的,由于用我舅舅的工资卡扣房租才写到他的名下的。现在舅舅人没了,房屋应该如何分配?
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