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门口距离市政道路30米,面积较大,喇叭口垂直道路方向,但是停车却遭到交警违法白单! 罚单上注明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但是与事实不符啊,别说道路红线人行道什么的,我都停在建筑红线以内了啊。
我是今天早上8点多,因为未带行驶证,车子被扣留在了本市交警大队,上午我就携带行驶证去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接受罚款(罚金50元,每天10元停车费另算)。我当时咨询了当事交警,他跟我说交了罚款+10元停车费,当天就可以取车,可是处罚中心不受理,要我26号以后再去,请问,这种处理是否合法(合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半个月前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腰椎骨折,肇事者无驾照被判全责,前期半个月的治疗费一直再出,现在说没钱出不起了,但医生出的诊断说必须住院两个半月,肇事者是本市医院正式职工(就是我妈住的这个医院),我现在可否找他单位领导,让医院先给我妈治病,然后再由医院(也就是肇事者的单位)扣肇事者
我弟弟大学放假回家后在7月3日发生交通意外身亡,我弟弟和好友共,4人其中3人身亡1人幸存。 当日由其中幸存这人和另1好友,召集和发起出去玩耍,并来我家喊走我弟弟,幸存这人从他叔叔手中借到报废车辆,该车以属于报废车。当日下午2点4人在路上发生交通意外车辆冲入河中。驾车者到现在也不明确。我想咨询该事件的责任人,
7月30日9:35分,我开车行驶在沪昆高速上,当行至金鱼口收费站时,我解开安全带,准备给过路费时,一交警走到我车前说我没系安全带,将我的行驶证拿走,要罚款200元。我向交警解释我是刚解开的,交警不听解释执意要我当场给200元接受罚款。期间交警还出现了很多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对我进行了肢体动作,有轻伤破皮、流血。我
公司门口距离市政道路30米,面积较大,喇叭垂直道路方向,但是停车却遭到交警违法白单! 罚单上注明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但内容与事实不符啊,别说什么道路红线人行道绿化带的,我都停在建筑红线以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