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我们国土资源局想收回一个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县政府已经下了收回决定,现在要注销此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是由我们国土资源局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还是由县政府来下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以下材料是原告写给村委会进行调解的诉求,帮忙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 原告是否可以无效合同(协议),将被告告上法院侵占其1/13的房屋财产?为什么? 2. 原告是否可以《合同法》为依据,将被告告上法院违约侵占其2尺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 3. 原告写给村委会的这份调解诉求,假如村委会置若罔闻,原告是否可以村委
划拨’取得要交10%综合低价款还是3%土地出让金 才能转商品房。那么‘出让’取得,是缴什么款?
农村因拆迁占了自己的宅基地分的楼房一处,现将该楼房转让给他人,取得转让费2万,他自己出资购买楼房16万,这样房产证是写他的名字吗?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的话,如果房产证是他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吗?谢谢各位热心律师
农村因拆迁占了自己的宅基地分的楼房一处,现将该楼房转让给他人,取得转让费2万,他自己出资购买楼房16万,这样房产证是写他的名字吗?农村宅基地禁止买卖的话,如果房产证是他的土地使用权还是我的吗?谢谢各位热心律师
法人注销后两股东要按各占50%的面积分割土地使用权,两股东均同意注销,两股东也都是法人,均同意分割,请问一下需缴纳哪些费用?税费有多少?需多长时间?是否属于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商住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一、根据这一规定《土地证》上批的是使用年限只有五十年的“商服用地”,可以建“居民住宅楼”和“居民住宅小区”吗? 二、“混合住宅楼”与“商住两用楼”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