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和弟妹离婚了,在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所有房子归他们女儿所拥有,可我妈妈现在还健在住他们家,协议书上没有我妈妈的份。我妈妈是否有居住权
专家好: 2009年9月12日发现妻子与同事的事情,14日开始分居,2009年10月17日签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1、A **(男)与B**(女)自愿协商离婚。 2、儿子的抚养权归B,A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元,A有随时探望儿子的权利。 3、B放弃**区**路**号房产的分配权,放弃车号******的分配权分割权,并放弃一切与A夫妻共同财产,B
我是山西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老婆在没有做好结婚准备时和我发生关系并有了孩子,之后结婚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感情破裂,她对孩子不怎么关心,从孩子10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父母带,我定期一个月看一次孩子,现在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分居半年多,我们想起草离婚协议,为了孩子的成长,我想自己带孩子,不需要女方抚养费,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部
丈夫与我协议离婚,且该协议已在民政部门签字备案,协议内容基本如下: 1、房产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 2、丈夫一次性付给我10万元; 3、孩子归我抚养,抚养费由丈夫出。 但协议书中有如下条件:我若改嫁,必须付给孩子6万元,以前归我和孩子共同所有的房产则归孩子所有。协议书我已同意且已签字,在婚姻登记
我于2007年底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女儿监护权归我,他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东部市场一铺面每年租金所得各半,婚后所建房子产权各半,自离婚起除了我拿走当年铺面一年租金后,他从未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我是从宜昌嫁入兰州的,这几年把女儿托付给我父母抚养,自己一人在外打工抚养女儿,打电话催要女儿抚养费无果
我爸爸妈妈是诉讼离婚,他们私定了份 离婚协议 ,上面有见证人和我爸妈的签字,但是没有公正,请问他们的
协议上面是关于房子分割,财产所有权和子女抚养的内容,所签定的日期是在法院判定我爸妈离婚之前两天签的
复婚又离婚,新的离婚协议没有包含前面协议内容,我可以维权吗?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08年5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有个贮藏间的权力,09年9月复婚了,10年11月还是协议离婚了,当时认为那个08年有贮藏间的权力,在新协议中未加任何说明,请问我还有对贮藏间的权力吗,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起诉,我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