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非农业户口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我家的责任田2010年2月被国家征用,1999年参加工作转为城镇户口的弟弟提出征地补偿,尽管1998年(他在上大学)分责任田的土地承包合同上有他的名字,期限是三十年,他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有其名字提出征地补偿。但是,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提出:安置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的农业人口。可现如今他已是非农业户口了,妻子也是在同单
昨天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合同内容里规定了租房期限是从2010年12月22日日开始,房租也从12月22日开始计算。并且支付了半年租金叁仟元,押金伍百元,余下的半年租金于搬进去住时付清。可中介把合同签订的时间也写成是12月22日了,并且昨天支付的叁仟伍佰元也没叫房东写收据。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的权益能有保障
我是房产所有人之一。在没有我本人委托的情况下,房产的另一所有人和别人签了买卖合同,请问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某人在合同上说卖300多平米的土地,但买主买了以后去国土局转证件时,被告知只有200多平米。卖主不肯返还土地平米差额,说他也是按国土局发票来卖的(卖主是土地第二次经手人,原土地卖主以和他说明那地块不够300平米,叫他要转证回200多平米,但他没有去,现在他以300平米来卖)。说明下,那300多平米的土地只是那大地块中
购销合同官司,我方已经收到原告所在地法院传票,是否可以申请转到我方所在地法院开庭审理?
本人去年12月中旬签定了一份《面料购销合同》,当时合同上约定: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由原告提供) 之后发大货之前的《面料产品质量保证函》里,也同样约定: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工商行政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开发商未与当事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下,擅自动工建设,在当事人门前及房屋墙下开始施 工挖工程基础,损坏出行道路,开挖工程基础距离房屋基础仅15—20公分,远远超出国家房屋地基基础安全规范标 准,给反诉人的人员出入,房屋及房屋内的人员、财产造成一定的危险,严重影响了反诉人员出入和正常
为争法院管辖权,买卖合同甲乙双方仅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
为争法院管辖权,买卖合同甲乙双方仅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该仲裁条款是否属双方对于对仲裁事项和仲裁法院约定不明从而属无效条款?如果属无效条款,能否视为双方约定双方所在基层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有个承揽合同,内容有一项规定:“协议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是仲裁费用2000左右,太贵,又不能向法院起诉。请问:可否向法院申请变更合同,变为:“协议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一 地址错误:甲方将座落在南京东路10号门市房(合同上是南京东东路10号门市房)东大门第2间(合同上是 2 间) 问题二:年租金;贰万贰仟元, 合同上是年租金:(贰万贰仟)万元 。请问我能申请此合同无效吗?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