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和妻子是2008年1月20日领的结婚证,但是领证之前家里给我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家里凑点,我自己拿部分,凑足了首付,其余贷款),银行贷款是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还的,商品房合同也是2007年4月签的,但是房产证是领结婚证以后才下来的,现在还在还房贷,我想咨询一下,房子的归属问题,谢谢,
老人有一套私房,且为户口所在地和唯一居住处,其女及外甥、其大儿及全家的户口与老人同处,但后两者分别在别处有住房,小儿及全家分住在外,户口独立。在几年前动迁了,近期老人也过世,这两套房分别为女儿和大儿占有,理由是动迁安户口,而户口在外的小儿无缘所得。请问如此是否合理?
请问如果父亲已死亡,母亲又突然暴毙,然而母亲生前的所有财产都交由外婆保管,但却没有书面依据,这时母亲是财产可以拿出来给儿子均分吗
我父母离婚时协议把房子和承包的果园给我,协议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签的,现在我家要动迁了,现在的产权归谁?动迁时动迁费归谁所有?还有我父母离婚不到一年,父亲如果现在登记结婚,这里的财产有没有那女的份?现在房子和果园还都是我父亲的名头!急寻帮助!!!! 请问生么样的赠与方式生效呢?
06年结婚,07年买房,买房子花费32万,男方父母支付27万,房产证写老公的名字,接下来的5万块,全家人都在努力赚钱来还,男方父母在家种果树,我和老公省吃俭用,09年底终于把钱还上了。今年老公跟我提出离婚,他说房子没有我的份,他父母留着汇款的底单那,女儿3岁半,他说小孩归他抚养,我要出抚养费,离婚理由:我是腿脚
五年前,我携一子再嫁,夫家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一家六口共同生活五年,五年来,我在家料理家务,前年我与丈夫经营一个卖套门的小店,我帮助看店。去年丈夫和他的兄弟在老家合伙建房,(房已经建好,没装修)平时我们将小店的收入贴补家用,同时将部分收入供给建房,五年来,由于家庭成员之间不和谐,家庭不和睦,我想离婚
结婚三年,有一个两周岁的儿子,女方是做全职太太的。小孩户口在女方这边。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写女方的名字。咨询女方有权利拿到小孩的抚养权和房子吗
我的父亲十几年前已去世,母亲带着我弟弟改嫁出去,并且改他姓,家里就剩我和痴呆的舅舅要照看,且已经成家,我爸和舅舅的房产、土地都交我看管。现我们村房子拆迁、土地征用,有一笔可观的征用款。请问我弟弟有没有这个权利得到一部分征用款?谢谢
我丈夫在1987年有外遇(以下A)(A的丈夫在93年死于肝癌),1998年至今一直是偶尔在回来住几天,其余的时间基本是在A的家里。我昨天和他商量未果 决定离婚,我想让他净身出户,可以吗? 现在房子的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
1、男方结婚第三天回门就在丈母娘家吵着要离婚,在婚后一年时间内也多次主动提出离婚,这属于骗婚吗? 2、男方要求离婚后女方陪嫁家电属于共同财产,并索要结婚前给的礼金及首饰这可以吗? 3、为结婚男方个人(不是男方家中)出钱购买的房子家具属于共同财产吗? 陪嫁物品是登记之后办酒席之前买的,在未办酒席之前我们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