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定则各承担一半责任,定损是电动车1600元,车主1000元医药费。费用全部由我承担。交警说低于12000元的赔偿由机动车全部承担,不论责任分定多少。我感觉很冤呀!谁能帮我解释下?我正常行驶,无端遭来醉酒还逆行的电动车,出事还全是我的,郁闷呐。求助,谢谢!
机动车在省道靠右直行,遇十字路口,看右侧路并没有车辆通行,减速到60km/h直行过路口,左侧来一电动车未让右先行,直横过公路,机动车即将驶出路口,电动车撞在机动车后车轮,电动车主死亡,请问这样的事故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我骑电动车在一个三岔路口,我直行,一私家车左转,将我撞飞直至我落地几秒后,私家车才停下且没有刹车痕迹,本人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韧带严重损伤.电动车严重毁损,肇事车主无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交警初步判定说我有错,责任要5比5化分,本人不服。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
10月30日上午,我老公骑电动车从观澜到xx集市买菜,被当地派出所巡防中队的扣留,理由是电动车不允许在平湖境内运行。因开具的罚单是机动车类被我拒签。根据交通法电动车不是不是机动车吗?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你好!今天中午,我从路边停车位没有速度的调头,起动前看后视镜没车,然后车调到机动车道时,一辆电动车速度很快的撞到我的驾驶室的车门上。撞了一个洞,交警处理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但是电动车不同意了,说自己头晕,要检查之类的。她撞我的时候既没有撞到头,更没有人摔下车。请问这样的事故,机动要负多大的责任。
我骑着两轮助力车在光明路(光明桥南头)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在光明桥南边的小路由西向东上光明路,当时那个人是逆行在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没走几米突然由西向东横过光明路,因事发突然,造成两车相撞。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呀!我也有驾照,车上的大票也全,双方也都没有什么伤,可是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
我的机动车(有保险)和一电动自行车事故,警察判同等责任,机动车定损1000元,电动车定损800元,走保险程序,如何理赔?
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机动车全责,电动车伤者除固定工作外,还声称一份零工,请问误工费如何处理?
对方固定工作可以提供工资条和劳动合同,但零工没有(只有开出的每月1500元的收入证明,个人认为不能采信)。现在误工费谈判僵局。此外,伤者2个月后就到固定工作出继续上班,却要求两份工作都有3个月的误工费。,请问如何处理 谢谢牛律师。再请问牛律师,对方固定工资每月1100元,但对方零工部分的收入,无法给出收入减少
机动车时速25公里左右每小时,一电动车为超车逆向行驶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已采取刹车,最终相撞,请问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