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逆行电动车与我机动车相撞

逆行电动车与我机动车相撞 交警定则各承担一半责任,定损是电动车1600元,车主1000元医药费。费用全部由我承担。交警说低于12000元的赔偿由机动车全部承担,不论责任分定多少。我感觉很冤呀!谁能帮我解释下?我正常行驶,无端遭来醉酒还逆行的电动车,出事还全是我的,郁闷呐。求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信阳市民(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1-08-01 13:0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