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非工作期间在公司意外身亡 应该如何赔付。。。。有没有条例
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非工作期间在公司意外身亡 应该如何赔付。。。。有没有条例
1.我是从2009年3月29日进公司上班的。公司口头告诉我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与我签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今年合同补签日期是10月27日补签的。签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3.公司领导10月30日因公司亏损为由,口头告之我要我离职。我问领导公司要我走人有无书面文件或者解聘书
1.我是从2009年3月29日进公司上班的。公司口头告诉我试用期是3个月。试用期满后才与我签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今年合同补签日期是10月27日补签的。签订日期201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3.公司领导10月30日因公司亏损为由,口头告之我要我离职。我问领导公司要我走人有无书面文件或者解聘书
您好: 我父亲由于工作事故造成工伤,颈椎骨折打入固定物,肯定是工伤。请教几个问题 1.父亲所在公司应在1个月内申报工伤及伤残认定,可公司因没有为其下员工购买保险,称担心受到罚款迟迟不给办理,但法规中没有看到公司1月内不申请报工伤的会罚款?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2.如果公司1月内未报工伤,直系亲属自己报工伤,其法
公司于今年的7月6日正式通知注销,给员工的赔付标准是:按员工工作年限,一年赔一月工资,不足一年算半年,半年以上算一年; 这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点我知道,我想问的是:每个月报销的电话费,探家路费等算不算在工资之内呢?
我在工作时不慎将一件特价商品丢失,因该商品虽为特价,但公司也允许正价出售,且有过正价出售的销售记录,后来我通过将特价商品正价出售的方法将帐目补平,并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发现将我辞退,并扣除我60%工资的合理吗?相当于赔偿货款后又罚了我一千块钱,我该怎么办呢?公司一件商品多个价格出售,才让我有空可钻,
公司规定员工如果在12月31日之后离职是可以正常拿到公司的年终奖的,但是我们几个同事离职后一直未收到公司合理的年终奖。几次电话问询,公司都不给予答复,请问我们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