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号晚8时左右,我爷爷(69岁)骑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方向在道路南侧以自行车的速度缓慢行驶,由于前方有汽车灯光照亮道路,在他确认前方无人后继续行驶,就在这时,一个路人突然走上道路,由南向北横跨马路,由于此时距离那个路人很近,我爷爷就立即刹车,但还是很不幸的撞上了那个路人.根据我爷爷的回忆,当时那个路人一把抓住了我爷爷的电动三轮车的车把,此时,电动三轮车没有翻倒在地,而且那个路人也没有摔倒在地,随后,我爷爷的电动三轮车便翻倒在地,爷爷也被砸在车下,并且昏迷了一段时间,额头,腿部和胳膊等处都有明显伤痕.在爷爷醒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爷爷便把那个路人送去医院拍片子,确认为那个路人为骨折.随后,那个路人边要求我爷爷赔偿他1.5万元人民币的损失.并且在2009年8月21日向派出所报案.对于这一事件,我想知道的是,那个路人是否属于敲诈?我爷爷的受伤应该怎么样认定?(是自己伤害的还是由别人伤害的)那个路人的伤应该怎么样认定?那个路人将三轮车翻倒导致我爷爷的受伤,路人是否应该负全责?在路人已报案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去最大程度的去保护我爷爷的权益?我是否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期待您的回答,急,在线等.谢谢
您好,2009年09月10日,我爸爸骑一俩电瓶车路在一个村庄,在一个大的下坡路段,当时右边马路上停了一俩农用车,站了大半边马路,当骑车行到农用车前时,发现过不去,于是打算后退,但是他年纪大又是上坡车子倒不了,就叫了一个年轻人帮忙推一下,事故就是这时发生的,那青年站在电瓶车前面,正好背对着农用车,我爸爸下车在
外婆住在江西省上饶县的一个农村,门前有条乡村水泥路,在4月3日下午在马路上被一辆车子当场撞晕,不省人事,肇事司机留下100元人民币后开车离开现场。后来,是乡亲们帮忙报的110和120,经医院诊治,外婆后脑受伤,不能说话,不会控制四肢,治疗24h后外婆才开始有知觉,能自己移动四肢,但是语言依然有障碍。4月6日,交警已
我是一个外来打工的农民工目前在大连打工 于2010年3月13日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书已经下来了 三七责任 对方是七我是三 因为当时受伤的有两个人 我又不太严重 撞到我的右脚的脚脖子 也不太懂以后还会有什么赔偿 经过医院的初步处理后我就回厂子了 事情就这样越来越糟糕 因为我是一名缝纫机台工人右脚是必须得用的 如
3天前我老婆带4个月小孩坐摩的与一左拐弯3轮车相撞,小孩现在脑部重伤,脑部有一碎骨头刺入大脑,在湘雅附二刚作完手术,现在在重症监护中。立交警判主要责任在3轮车。因手术要花5万多,现在很担心以后小孩有严重的后遗证。 这种情况肯定是要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报保险。还需要量承担怎么样的民事责任?
正常行驶车辆与一横穿公路的75岁以上老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已报保险,司机已被拘留,请问我方还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机动车和电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电动车上的人一死,一重伤,但是事故造成的原因是因为电动车驾驶者非法违反了交通安全,那么这样的事故应该要怎么样确定责任呢?
各位大侠帮忙分析一下,我弟弟是一名铲车司机,给别人打工,在完成工作将车送回到存放地的途中,准备上道时,一辆摩托车迎面撞在铲车上,摩托车司机醉酒驾驶,左侧行驶,车上载有一人,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乘车者轻伤,我弟弟和死者均为无照驾驶(我弟弟的驾照正在申请中,还未领证),请问我弟弟会被判什么样的刑罚,承担
朋友父亲去韩国工作2010年10月14日到达韩国,不幸第二天在韩国不幸被车撞出现交通事故。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同时在还不能自理。由于现在肇事者没有经济能力支付起该父亲的医药费,韩国仁川医院不再给予治疗。现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需要各位的帮助,求你们帮他们一把。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做建筑的,我们有个工程是在佛山,我们的施工范围是在未开通的两侧辅路,主路已经是快速环道并且车速很快,我们的一个工人在上班时间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了,现在家属不是把赔偿的矛头指向交通肇事车,反而指向我们公司。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说明一下,我们和该工人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并且事发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