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很小的交通事故,却遭讹诈,我该怎么样寻求法律帮助
很小的交通事故,却遭讹诈,我该怎么样寻求法律帮助 2009年8月20号晚8时左右,我爷爷(69岁)骑一辆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方向在道路南侧以自行车的速度缓慢行驶,由于前方有汽车灯光照亮道路,在他确认前方无人后继续行驶,就在这时,一个路人突然走上道路,由南向北横跨马路,由于此时距离那个路人很近,我爷爷就立即刹车,但还是很不幸的撞上了那个路人.根据我爷爷的回忆,当时那个路人一把抓住了我爷爷的电动三轮车的车把,此时,电动三轮车没有翻倒在地,而且那个路人也没有摔倒在地,随后,我爷爷的电动三轮车便翻倒在地,爷爷也被砸在车下,并且昏迷了一段时间,额头,腿部和胳膊等处都有明显伤痕.在爷爷醒来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爷爷便把那个路人送去医院拍片子,确认为那个路人为骨折.随后,那个路人边要求我爷爷赔偿他1.5万元人民币的损失.并且在2009年8月21日向派出所报案.对于这一事件,我想知道的是,那个路人是否属于敲诈?我爷爷的受伤应该怎么样认定?(是自己伤害的还是由别人伤害的)那个路人的伤应该怎么样认定?那个路人将三轮车翻倒导致我爷爷的受伤,路人是否应该负全责?在路人已报案的情况下,我该如何去最大程度的去保护我爷爷的权益?我是否可以向派出所报案??期待您的回答,急,在线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iao70……(安徽)
提问时间:2009-08-22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