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家是江苏淮安农村的,但从2010年2月在县城内租房并做生意。这种情况能否按照城镇居民计算赔偿?本地法官说只要在城镇居住经商一天就按城镇户口计算,没有时间限制,请问准确吗?
农村里,1,甲雇佣乙干活,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和协议书,乙意外死亡,乙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2,甲有一些活,乙承包了甲的活,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和协议书,乙意外死亡,乙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母亲于这次的中国旅游节在台州的海洋世界游玩,由于人群过于拥挤,海洋世界疏导不力,造成我母亲第三根肋骨肋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挫,目前正在住院治疗中。海洋世界方面答应赔偿医药费,其他问题说等治疗好再协商。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除了医药费还可以要求哪些方面赔偿?具体标准如何?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我的亲人遭遇恐吓,本身有病,受到惊吓后心脏突发死亡,请问我可以提出什么样的赔偿?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么?赔偿的标准怎么计算?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计算的?由于我们属于铁路局内部职工,标准是否是按照陕西省的城镇公民标准索赔?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负全责,被害方起诉至法院。由于肇事方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都是假的,现在法院无法送达传票。肇事方于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险投保了一百万)请问:被害方医疗费、陪护费(约四万余元)等,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应有肇事方赔偿的话,当肇事方缺席判决时,保险公司应否对受害方全
A与B发生人身伤害纠纷,A为受害者,A与B经过第三方调解后,B赔偿约几千元给A,并签订不再追究责任协议。如果A后续治疗发现治疗费用约为B赔偿金额的3倍左右,那么A是否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加B的赔偿金额? 麻烦各位帮忙解答时顺便附上相关法律条款。谢谢!
我因忍受不了对方的长时间侮辱 导致一时冲动 动手打了人 对方并没有立即报案 而是住进医院后进行治疗 后来我多次探望 赔礼道歉 并多次赔偿了现金 但是对方所治疗的是其长期的基础性疾病 在病历上没有一项治疗和用药是针对我打它造成的伤势的 而且上面只有软组织挫伤和额面部轻度损伤 近日对方提出要出院 但是我担心对方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