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亲戚(河南农民)在青岛打工,刚工作一个月,晚上下班时间在建材厂的集体宿舍烧水时(宿舍和工作地点在一起,生活设施都是工厂提供的)触电死亡。请问: 1.属于工伤吗? 2.他是农村户口,按照农村户口赔偿还是青岛当地的标准? 3.他有三个小孩,抚养费按一个还是三个小孩计算? 4.有精神损失费吗?怎么计
工伤期间单位是否能以已获得其他经济补偿为理由而拒付工人工资?
因为无偿加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尾椎骨折,司机给了部分补偿. 在家养伤期间单位还应该不应该给我发工资?
本人在厂里上班,不小心把手给弄伤了,可以说是个人失误,上了一天的班,包扎了 缝了10针。厂里垫付了医药费,还说在厂里养伤,等好了再说。但是这段时间不能做事。那会不会理赔呢。没有任何手续,劳动合同,麻烦又人能够给予号的意见。本人是外地的,不想吃着亏
2011年7月8号上午下班时间,本人在回家途中(下班10分钟左右),有一条施工路,该路虽然有指示牌,但因为路中间有块大石头(指示牌前50米左右)因本人当时没看到而撞上了,结果造成左手骨折,本来公司说是属工伤,可以帮我支付医药费,把我的社保卡拿去了,现在我准备出院休养,公司现在又说不属工伤,我的所用住院手术费用
男,57周岁,在该单位工作满15年,现因非工伤致使失去劳动能力,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后,公司是否可以拒绝续签合同。我本人认为应该续签无限期合同。另外,非工伤治疗期间以及休养期间,单位是否应发放工资及医保?因为该病情需几年后再做一次手术,我担心没有医保家人承受不了。请热心律
我是经同学介绍到一个私人老板的工地上上班,没签合同,属试用这种,在7月14号那天早上,(上班不到1个月)我骑工地上的摩托车去办事,然后让摩托车的排气筒把小腿给烫伤了,(我没有摩托车驾照)随着到医院去检查,医生让住院,在住院期间,老板曾让人过来看了,但是老板不认为这是工伤,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是否是工伤,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