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95年建成某房屋,作为福利分房分配给单位职工,当时收取职工购房款后,因单位原因未办理三证,直到05年该房屋坐落点要进行拆迁时,单位通知住户该房屋为违章建筑,并退回当时95年收取的购房款,要求住户即刻搬出,并安排好其他房源(经济适用房)让住户购买。 请问各位尊敬的律师:是否能以现今(05年)的法律来判定过去的问题对错。该房屋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用现今(05年)的法律来定性为违章建筑
私自在楼顶上盖的铝合金框架的雨棚,拆掉顶上的彩钢瓦后留下的框架是否还是违法或违章建筑。我处的城管说无法判定。如是违建,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家的房子是买的私人房子,此房建于196几年,没有房产证,因为那时盖房子是可以随便自己盖的,具体6几年已经记不清了,连老人都说不清,但是买房的协议在家里起火时被烧了,1988年补房产证时家里人没有去补。但是现在面临拆迁,拆迁办就说是违章建筑。 按照青岛市的法规1978年以前所盖的房屋是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具体哪个
男 出生于1959年 天津人 7岁时(1966年)因疏散人口,过籍给大伯(父亲的大哥) 随即户口也迁移到了原内蒙古赤峰市白塔公社。 1985年回到天津 先后三次申请把户口迁至回天津,都因 某种原因没有迁至成功 现如今已经在天津生活了27年,一直没有身份证 和户口。 一直住在哥哥家,如果可以办理户口 户
关于要求返还我家房产(私产)的申请书 本人于景权,43岁,汉族,现住辽中县茨榆坨镇四委9组258号。要求返还我家房产(私人不动产)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1. 我爷爷于永泉.马锡智等人于1943年11月(康德十年十一月)从翟同福处购买了房产,该房产占地为2549平方米,其中我爷爷占地636平方米(详见沈阳市档案馆15卷宗1目录
我家门口做了一个鱼池,约有6个平方,养了一些观赏鱼,是在农村,不影响任何居民的任何合法权益包括交通,环境。请问土管部门有权强制拆除吗? 我们这边的农村普遍存在家后门做花坛,造水龙头水池之类的,可是土管部门单单只责令我一个人拆除,别的人都不拆。而且我的这个小鱼池不影响任何人的合法利益,土管部门也说不出我
bBsTiTlE&!!给尘肺老民办教师一条生路#bBsCoNtEnT&!!#bBsTiTlE&!!还民办教师一个公道#bBsCoNtEnT&!!如果一个老师教学11年,后来因为生育问题被辞退,现在应不应该给予补偿因,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我爸爸做了11年民办教师,那时候计划生育不紧,我爸爸妈妈就想生个小三子,村里当时都同意了,后来在我母亲怀孕7个月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