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我扣工资可以吗,如果不行,我要怎么办?
我找了个司机,在驾驶期间多次出事,只不过事故不大,每次损失也就几千元,这种情况我就扣个百八十元意思一下,可最近出了一次大事,我损失了好几万,而且出事之后他就再不来做了,我想扣他一个月工资,可以吗?如果不行,我该怎么办?其实我扣他一年工资都不够我损失的。(所有事故都是因为司机的玩忽职守)
99年5月阳某智力低下[37岁未婚],吃面用点红油,继父不肯将半碗红油倒在面中并责其到猪圈屋睡,阳某将父捅成重伤;母阻止被阳打伤头部入院死亡。精神病鉴定为限定责任。母埋半月后社里报案。派出所没取到现场勘查资料、尸检笔录和物证检验结论便结案送县局审定。负责审查此案的付科长可某认为证据不足、刑拘超期,正患精神
公司兼职财务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W损失,可以追究责任,要求赔偿吗?
我们公司的兼职财务没有完成本质工作,使得公司增税票过期,无法退税,公司有进20W的损失.但是兼职财务(上海人)玩人间蒸发了. 我想问1: 我们可以追究财务的责任吗?属于什么性质的责任2:可以让那个兼职财务赔偿损失吗?盼复,谢谢!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因为天保工程工作去到乡林业站工作并被任命为管护所副所长一职。在此期间2005年2006年林业站清理天保区内的风倒木400多立方米,在此过程中林业站聘请的清理风倒木的林业助理员也是天保区巡山员被木头砸死。当时林业站长被撤职、开除党籍并记大过处分两年。2009年县检查机关立案侦察理由是当时清理天保区
家里一亲戚,在县当公务员,因为得罪局长,被牵涉出几年前一宗事件被起诉,起因是2005年为某单位办证时按领导指示发了证件,他是 初审员,局长签字要求“因税务部门未下达代收代缴委托书,税费由业主单位之间缴纳给税务机关”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转才发证。而此 单位拖延三年,一直到2009年底才缴清30万税款。 今年9
我是某医院的职工 院长规定每个职工每个月都得介绍一个患者否则罚款100元 还扬言爱哪告哪告去 请问滥用职权有法可依吗??
我人在美国 我姐从我妈那边骗了110w而且人还消失了 但是钱是我的 如果上诉是否可以构成刑事诈骗罪 现在不惜一切代价 不用顾亲情 怎么能最快的找到人 以及追回欠款 现在她人没了 人都不知道哪去了怎么告民事?难道让老头老太太自己去找人去?把中国倒个个儿都不一定能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