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5月份与购房人谈好购买其一套单位指标房子。即卖人人为公司员工,公司已福利形式低于市场很多的价格卖给员工的房子,而该员工现在因为限购了,就不要这套房子了,可以把指标卖给我,当开发商与之签合同时由我去签合同,对于我来说相当于是一手房在开发商处购买的。 双方谈好价钱后因时间很晚了,我付了5000元定金,卖房人给我开具了一个收据,收据上面只注明了房屋所在地及房号,还有定金5000元,双方责任是如买房人不买房,则定金不退还,卖房人不卖房则要双倍返回买房人定金。 本来给了定金后几日就要与卖房人签订合同,但因为双方忙于工作将此事耽搁了,现在7月份了,卖房人要求涨价,我不同意,卖房人说定金条没有注明房款,所以要涨价,而我现在被卖房人这样一搞,就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但是对方非说我违约,不退我定金,请问我该如何是好???
我的房子是单位集资建房,没有房产证,在房管局也没有备案,只有单位收据。买方知道这些房产的情况并自愿给我签订了“定金合同",同时交纳定金5万元,定金合同上写明:“甲方承诺将房产证办于乙方(买方)名下,本合同以交定金成立生效,如有违约以法律规定执行”,定金合同上没有规定交款日期,只是口头约定一个月内。现在
我前段时间看好了一个房子,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了三方合同。该房屋产权未过五年,有营业税,也有个税(合同中说明房主承担个税),该房屋总价70万,根据合同已经交了定金1万,也支付了中介佣金,但是没有和中介签订委托协议。合同中有一条其他约定是这样的:“如果个税和营业税总和在25000元以内,房主和我各分担12500元
急急急!!购房合同中有涉税问题,买方可否解约并要回定金和中介佣金
我前段时间看好了一个房子,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了三方合同。该房屋产权未过五年,有营业税,也有个税(合同中说明房主承担个税),该房屋总价70万,根据合同已经交了定金1万,也支付了中介佣金,但是没有和中介签订委托协议。合同中有一条其他约定是这样的:“如果个税和营业税总和在25000元以内,房主和我各分担12500元
购买方与卖方及中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方向卖方预交1万元定金,并向卖方打了5万元购房定金欠条,由于房改政策导致买方不能履行合同,购买方违约,合同中明确预先支付的1万元无法要回。请问,5万元购房定金欠条,买方是否要支付??
小王要买房,正好小田有一套二手房要卖。于是双方口头协商好房款以及付款方式,小王给小田交了10000元定金,小田为此写了一张收条。事后在约定的交款日期之前,因小王借给别人的款不能收回,所以没能交付房款,所以小王决定不买此房了。要求小田退还定金,小田以小王违约为由坚决不退。请问这种情况下,小王可否有理由通过
买方主动要求和我父亲签了购房定金(房子是我的)购房定金是2万,只说了如果我不卖就双倍返还。现在买方不想要了,要我退定金,这个不合理要求我当然没答应(我拒绝了别的买家,另外我急等用钱)。现在买方一直不和我联系,我的房子可以再卖吗?如果我卖掉房子那我不是要双倍返还?另外购房定金上没写明房价,是口头谈的价
我于2006年在老家订购了一套房子,当时与开发商签署的意向性购房协议,价格为2300一平米并付给开发商定金,当时该房屋还未动工,开发商也并未去得预售许可证。去年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于房价的上涨,开发商拒绝按原有价格出售该房屋,并给予我两种选择模式:一为退还两倍定金,二为继续购买该房屋,房屋价格在现阶段基
由于购房合同在某些问题谈不拢,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但之前交了2万元定金且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第4条有下列2条约定:1-出卖人向认购人明示各项协议及项目相关证件,对《商品房购房合同》及附件无任何异议(注:签订认购书时没有向本人出示购房合同及证件),2-认购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取
我通过中介选择了一套住房,并通过中介与卖方达成共识,与中介签订了权证代办协议,并交了3万元定金,因卖方在外地(本人也在外地工作)在权证代办协议中约定卖方在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办理房屋转让相关手续。因此我一直在等,现在限期到了卖方以家中有事为由迟迟不来办理手续,我因工作原因不可能长等下去,现在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