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私产房屋归一方所有。几个月后,双方又约定该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各占50%并经过公证了,现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可否为其办理按份共有房屋登记
我是08年结婚的。没有登记.现有一女儿.26个月.因为跟妻子感情不和.妻子的家人和妻子因琐事经常对我打骂.因我受不了这种生活.打算与妻分手.不知道手续该如何办理、今年1月份我父亲将一所住房单方赠与给我.而且在司法所有公正.现在妻子协同家人霸占房屋还将我赶出来.不知是否合理.分手后房屋该如何处理.归谁所有.
买方凭卖方未公证的委托书代理卖方办理该房产权的相关事宜,并过户到自己名下,该民事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该行为无效,其后相关民事行为是否均无效。
这是土地管理纠纷案,我家是上诉人,已做出两次上诉,第一次中法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重审,第二次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新的证据,却胜诉了。 公安机关对我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案局没有备案,对该证立案侦察,国土局对该证效力不予认可,土地使用证对整个案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公
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到房产部门签署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申请书他能 代表什么?申请登记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需要一个审核的过程?